3月2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發布的公告顯示,因寶新能源(000690.SZ)存在違規行為,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公告顯示,經查,寶新能源在2021年2月將約2550萬元資金轉給控股股東廣東寶麗華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使用,且未按規定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未按規定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相關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下同)第二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的規定。
此前,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剛剛被立案。3月14日晚間,寶新能源披露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葉華能近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葉華能立案。
據悉,證監會同時對寶新能源前董事長寧遠喜下發了《立案告知書》。目前,案件細節尚未披露。
寶新能源表示,立案調查期間,葉華能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各項工作,并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規定及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一切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官網信息顯示,寶新能源以“新能源電力+新金融投資”為雙核心業務。公司兩大能源基地為梅縣荷樹園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和陸豐甲湖灣清潔能源基地,分別選址于梅州市和陸豐市。據公司2024年半年報數據,電力產品收入占公司營業收入的99.8%,主要集中在廣東省。
2024年三季度報告顯示,公司去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61.06億元,同比減少20.71%,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5.92億元,同比減少8.19%。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總資產達到215.49億元,比2023年末增長3.56%。
截至3月20日,寶新能源報4.2元/股,今年以來公司股價下跌了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