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交所網站發布關于對上海貴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
經查明,2023年12月19日,上海貴酒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巖石股份)披露《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擬以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32.6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2024年12月19日,上述回購期限屆滿,公司披露《關于股份回購實施結果的公告》稱,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實施股份回購,且目前已經不具備實施股份回購的能力。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對公司股東權益、公司股票交易具有較大影響,股東和市場其他投資者對此具有合理預期。該公司未按回購方案實施回購,實際回購金額為零,與投資者合理預期嚴重不符,且經上交所監管督促仍未履行回購義務,嚴重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第五條、第三十一條等有關規定。
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上海貴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韓嘯予以公開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