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2025年3月13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貴州監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華濤受賄一案。
據“貴州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貴州省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被告人李華濤利用擔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貴州監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人事利益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69萬余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華濤的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華濤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簡歷顯示,李華濤,男,漢族,1964年4月出生,四川宣漢人。他曾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銀監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貴州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貴州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2023年7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貴州監管局正式掛牌,李華濤出任該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4年6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李華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在任上被查。當年12月,李華濤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李華濤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個人決定任免干部,在被監管機構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并收受他人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家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親友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知情未予糾正,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以親屬名義違規入股銀行機構;喪失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