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2025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主任吳英杰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英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吳英杰,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吳英杰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區政府副主席,黨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主席,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歷顯示,吳英杰為漢族,出生于1956年12月,山東昌邑人,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吳英杰前后在西藏生活60多年,工作近47年。他的妻子為其同班同學,二人同為“藏二代”,妻子曾在西藏自治區安全廳工作。
1974年-1977年,吳英杰在林芝種畜場當知青,后進入拉薩西郊電廠工作,1979年考入西藏民族學院,專業為語文系漢語言文學。1983年,他大學畢業后進入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工作,任普教處干部、副主任科員。1987年起,先后任自治區教科委副處長、教委接受援助辦主任、教委副主任、教工委副主任、教育廳副廳長等職。2000年,吳英杰升至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廳長,彼時還不到43歲。
2003年1月,吳英杰獲任西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后成為自治區黨委常委,兼任黨委宣傳部部長,2006年起擔任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2013年4月起,吳英杰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務副書記,自治區黨委黨校校長,后于2016年成為自治區黨委書記。
2021年10月,吳英杰從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職務上卸任后進入全國人大任職。2023年3月,他開始擔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直至被查。
2024年12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吳英杰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曾介紹,吳英杰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新時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項目,徇私謀利,嚴重影響西藏高質量發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助長貪腐問題滋長,破壞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組織意識淡漠,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謀求特殊待遇;違規干預執紀執法;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英杰被指落實中央治藏方略不力、嚴重影響西藏高質量發展,類似評語在以往腐敗官員處分通報中比較罕見。此前,2022年11月被查的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紀國剛也曾被通報“嚴重違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和新發展理念,肆意濫用中央和地方專項資金,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