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間,啟德醫藥發布《敦促深圳晶泰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不實宣傳侵權行為的嚴正聲明》稱。啟德醫藥曾于2021年12月與晶泰科技簽訂了《技術開發合同》,委托晶泰科技利用其人工智能AI技術完成某新型小分子藥物的優化設計與合成工作,但因晶泰科技未能按約定交付符合標準的活性分子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啟德醫藥在承擔了前期委托開發費用直接損失以及檢測晶泰科技交付的大量無活性分子的時間與成本等間接損失后,于2022年4月21日正式解除了與晶泰科技的合作關系。但晶泰科技官方微信公眾號上仍有晶泰科技系啟德醫藥重要合作伙伴的宣傳,與事實嚴重不符。
3月13日,晶泰科技向界面新聞回應稱:啟德醫藥發布的有關內容與事實不符。目前對方已撤稿。并稱2022年因服務合同費用支付案由,雙方產生爭議。在由啟德醫藥率先發起的法律訴訟程序中,晶泰科技的主張最終得到了一審、二審法院的支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終審判決啟德醫藥需向晶泰科技支付服務合同款項。目前該案已進入法院執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