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李錦(中國企業研究院執行院長、國企改革專家)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高質量完成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實施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加快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
在繼續強調國企改革“高質量”的同時,政府工作報告還突出了一條主線,即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為此,報告提出了兩項制度——“實施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顯然,高質量完成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是2025年國企改革的邏輯框架,而具體措施是這兩項制度。
國企改革深化提升活動正在全面鋪開,其中,經濟布局與結構調整為重點的功能性改革,是改革的核心。兩項重要制度不僅關系到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也關系到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的質量。
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的產業結構指引,是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的引領性工程。
去年政府工作報告提的是“建立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制度”,今年的表述是“實施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以政府指引、市場推動相結合的方式,來實現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的持續有效推進,這實際上是“十四五”規劃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預計也將成為“十五五”規劃的重要任務。
結構調整是一項持續推進的長期任務,去年強調得非常充分,但是缺乏頂層設計,在一些地方有等待觀望的現象。文件沒有出來,與國企類型分類有關系。隨著產業的不斷發展,國有經濟的產業布局結構甚至區域布局結構需要相應作出調整,首先要做好頂層設計,同時要建立一個布局結構調整長效機制,動態發布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的指引。
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是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的核心工程。
當前,國有企業正在經歷從重效率效益到更重功能作用的深刻轉變,國企服務國家戰略的要求雖被廣泛認知,但長期缺乏系統性評估機制,現有考核體系對戰略使命的引導不足。2025年全面推行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就是引導推動上述轉變的重要標志。
新制度將破解“重經營指標、輕戰略擔當”以及國企功能作用“難量化、難考核”的考核困局,這意味著國有企業考核體系將從單一經濟效益導向,向戰略使命驅動的綜合評價體系轉型升級,推動國企從“經營中心”向“國家戰略載體”轉型,為接下來的新一輪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提供了制度保障。
當然,細化國企類型并分類施策構建評價標準,是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的基礎性工程。從現在商業類、公益類等粗放分類細化為如下國企分類:戰略安全類、行業引領類、民生保障類、科技創新類、資本運營類、特殊功能類。顯然,這是新一輪改革的任務。
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的兩項制度建設,可以說是抓住了國企改革的“牛鼻子”“要害”,對優化經濟結構、提升整體經濟運行效率、推動國有企業核心功能的鞏固將起到積極的作用,是推動高質量完成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的“關鍵一著” 。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