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鋁業2月28日晚間公告,經審議,董事會同意包頭鋁業吸收合并內蒙古華云,按評估價值以包頭鋁業自身部分股權置換中鋁集團持有的內蒙古華云50%股權。吸收合并完成后,內蒙古華云的企業法人主體資格將予注銷,中鋁集團將成為包頭鋁業的參股股東。包頭鋁業現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內蒙古華云現為包頭鋁業的控股子公司,包頭鋁業與中鋁集團各持有內蒙古華云50%的股權。現為解決包頭鋁業與內蒙古華云之間電解鋁產能與電力能源產能結構不均衡的問題,消除企業轉供電政策障礙,包頭鋁業擬吸收合并內蒙古華云。
同日公告,經審議,董事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與中銅西藏礦業有限公司及西藏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貨幣資金出資共同設立中銅(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暫定名,以公司登記機關最終核準的名稱為準。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約人民幣47.6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