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28日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浙江省溫州市監委對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邵茂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邵茂豐身為長期在金融領域工作的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便利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信貸客戶支付,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車輛接送服務;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向信貸客戶及其關聯企業出借資金并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無償借用信貸客戶錢款,違規參與股票定向增發;利用職務便利,在信貸業務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邵茂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建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邵茂豐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邵茂豐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