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港交所文件,2月28日,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書。文件披露,為滿足奇瑞控股股東的業(yè)務需求及提升做決策效率,其進行重組以使奇瑞控股不再為公司的股東,故奇瑞控股當時持有的所有股份(相當于公司的42.32%股權),將按比例基準分配至奇瑞控股股東(下沉)。下沉已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于下沉完成后,奇瑞控股不再持有任何股份,及奇瑞控股的股東直接持有股份。
奇瑞汽車披露,自下沉完成以來,最終股東的利益按穿透基準概無發(fā)生重大變化。下沉前,奇瑞控股的三大股東分別為蕪湖投資控股、瑞創(chuàng)(管理層及員工持股平臺之一)和立訊,分別持有奇瑞控股29.47%、27.20%及21.16%的股權。下沉完成后,蕪湖投資控股、管理層及員工持股平臺和立訊仍為公司的三大股東,分別持有公司21.17%、18.25%及16.83%的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