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明確開展2024年度省外建筑施工企業在冀市場行為評價有關事項。
參加2024年度評價的為2024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省外建筑企業進冀信息報送,并且在冀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省外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評價內容所使用的有效記錄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產生的數據信息。
評價內容包括基礎管理、生產經營情況和附加值三部分。基礎管理包括企業失信及不良行為記錄、施工現場管理、動態監管和其他扣分項。生產經營情況根據“河北省實名制數據管理系統”記錄的施工總承包項目合同額賦值,按照施工總承包企業所有項目合同總額由高到低排名,排名前30%的企業予以加分。附加值包括“河北省實名制數據管理系統”中有關項目管理人員填寫情況、項目考勤更新情況、企業在“河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完成注冊并完善企業基本信息和資質情況,企業在冀項目獲得各類獎項情況。
評價過程由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開展,對采集的信息進行核實、打分、匯總后形成初步結果并在廳門戶網站公示,根據意見反饋情況,對初步結果進行校正后最終形成年度評價結果并公布。
結果劃分上,無業績記錄企業公布為無業績;有業績記錄企業以“基礎管理與生產經營業績”得分之和作為總分來衡量BCD等次,“附加值”作為評價A等次參考條件。“河北省實名制數據管理系統”既無當年新開工程,又無往年結轉工程項目的企業為無業績,總分在85分以下的企業為D等次,總分在85分以上且95分以下的企業為C等次,總分在95分以上的企業為B等次,本著優中選優的原則,結合“附加值”從B等次企業中篩選出A等次企業。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向社會公布年度評價結果,并向企業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反饋。根據年度評價結果對在冀企業實施差別化監管,鼓勵選用評價結果為A、B等次的企業;提示慎用評價結果為C、D等次和連續三年無業績的企業。
來源: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