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趙曉娟
界面新聞編輯 | 牙韓翔
2月11日,界面新聞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發現,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正在對“娃哈哈”商標進行轉讓,目前“申請收文”環節已結束,日期為2025年1月21日,但商標受讓主體未顯示。
隨后,娃哈哈通過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標共計387件正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由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集團公司”)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下稱“食品公司”)。
2月13日,界面新聞從一位接近娃哈哈的人士處獲悉,該商標轉移申請主要目的在于集團內部提升合規化經營。而完成商標轉讓登記備案是提升合規化經營的一部分,其他如員工勞動合同轉移等舉措也持續展開。
據悉,宗馥莉出任娃哈哈董事長和總經理之后,其采用現代化企業管理的方式進行了一系列組織架構和管理規章制度的調整,并對娃哈哈發展歷程中的遺留問題進行梳理,提高整體運轉效率。
而商標是其中頗為關鍵的一部分。
娃哈哈的聲明也提及了娃哈哈系列商標轉移的歷史因素。
聲明稱,“娃哈哈”系列商標初始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食品公司成立時,娃哈哈集團曾以“娃哈哈”系列商標作為出資,注入食品公司,獲得其39%股權。這一商標出資經過評估并獲得當時主管部門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標也作為實物出資項下的無形資產列入,同時部分商標以資產轉讓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團公司購買。
據此,食品公司獲得“娃哈哈”系列商標所有權,集團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權。
當時,雙方按規定向主管機關提交了商標轉讓申請,但因集團公司與外資公司之間的歷史糾紛,未完成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并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禁止轉讓事由。而“娃哈哈”系列商標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期間,食品公司作為商標實際權利人長期自用,并持續授權集團公司及其關聯方使用“娃哈哈”系列商標。
現在,娃哈哈集團公司則要完成商標轉讓登記備案。
此事引發輿論關注的重點在于,如今娃哈哈的商標價值較當年有了巨大的變化,此次轉移是否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其次,為何在這么長時間內都沒有完成這個商標轉移登記的環節?
對此,上述接近娃哈哈的人士向界面新聞表示,集團公司在1996年2月通過“娃哈哈”系列商標作為出資注入食品公司,獲得其39%股權時,享有作為食品公司的股東權利。集團公司也已完成向食品公司履行出資義務,而食品公司獲得“娃哈哈”系列商標所有權。
而此次外界所謂的“轉移”,事實上是商標轉讓登記備案的動作,不涉及商標資產價值評價。這一商標出資的評估早在集團公司出資注入食品公司時就已完成。
此外,在注入食品公司時,雙方已經按規定向主管機關提交了商標轉讓申請,但直到娃哈哈與達能公司出現糾紛時,商標轉移登記仍然未落地完成。
隨后,娃哈哈的商標所有權陷入了更復雜的關系之中。

1996年,娃哈哈集團與法國達能公司達成合作,達能出資4500萬美元加5000萬人民幣商標轉讓款,占合資公司51%股份,娃哈哈集團占有49%的股份,達能從合資公司里分得利潤。成立合資公司后雙方簽署了《商標轉讓協議》,然而該協議因不符合《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而被原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兩次駁回。
1999年,雙方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將商標許可給合資公司在一定期限內使用“娃哈哈”商標,并終止了《商標轉讓協議》。
隨著娃哈哈與達能的合作在2006年出現裂痕,一份所謂的“陰陽合同”被曝光,引發了雙方對于商標權屬的激烈爭議。
雙方由此展開了長達數年的“達娃之爭”。
2007年12月,達能公司提起國際仲裁要求履行轉讓協議,而娃哈哈集團則通過杭州仲裁委員會確認《商標轉讓協議》已于1999年12月終止。杭州仲裁委員會于2007年12月作出了裁決,明確支持了娃哈哈集團的觀點,確認《商標轉讓協議》已于1999年終止,“娃哈哈”商標歸屬娃哈哈集團。仲裁裁定商標所有權仍歸娃哈哈集團所有。
基于這份判決,有公眾認為與2025年2月12日娃哈哈發布的聲明有所出入。
在聲明中娃哈哈表示商標所有權應當屬于食品公司,只是未完成轉移登記,但判決書中則表明商標歸屬娃哈哈集團。
對此,娃哈哈方面進一步回應稱,杭州仲裁委員會在2007年12月出具的《裁決書》僅從《商標轉讓協議》層面判斷雙方就該《商標轉讓協議》的權利義務是否終止,并未基于食品公司各股東之間就合資事項達成的約定及食品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娃哈哈集團關于食品公司的出資等義務是否終止進行判斷。
該《裁決書》并不具有否定食品公司各股東達成的出資約定和消除娃哈哈集團出資義務的效力。因此,不應當因存在客觀阻礙“娃哈哈”系列商標辦理商標轉讓手續的障礙而否認集團公司的出資行為以及食品公司獲得“娃哈哈”系列商標所有權的事實。
通俗而言,當時的判決是在“娃哈哈”和“合資公司”之間的糾紛中,將商標所有權劃歸為娃哈哈方面,但不影響最初娃哈哈集團公司和食品公司的股權交易約定。
事實上,這些錯綜復雜的歷史遺留問題一直存在,且事關商標這一頗為重要的資產。上述接近娃哈哈的人士透露,在宗馥莉全面接管娃哈哈之后,開始將這些歷史問題梳理清晰,提升整體合規性。

商標轉移登記只是其中一部分,此外變化也包括了員工勞動合同的轉簽。
上述人士透露,娃哈哈員工勞動合同轉簽的原因也同樣是提升合規性,因為部分員工當初簽署的勞動合同與實際工作區域不相符,而為了確保社保、納稅和分公司總人力成本核算等與實際相符,將員工勞動合同進行轉移。轉移后員工的工齡、薪資和五險一金等情況不會發生改變。
但這些內部措施也因外部因素被放大。
例如有傳聞稱娃哈哈要求員工轉簽合同至宏勝集團,宗馥莉上任之后進行“去娃哈哈化”改革,甚至有員工因為不同意轉簽合同而年終獎有所折損等情況。
但接近娃哈哈的人士透露,員工轉簽合同并非都轉至宏勝,而是根據他們的實際工作地進行轉移。此外,年終獎的發放與轉簽合同無直接關系,而是根據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發放。
在宗馥莉接替她父親成為娃哈哈的領導人物之后,這家公司的一舉一動都受到外界巨大的關注。
這一年她的繼承之路如同一場硬戰。從宗馥莉上任后的第一份成績單來看,娃哈哈的業績重回700億元高峰區間。但除了需要梳理公司組織架構、管理制度、產品矩陣、生產線升級和渠道策略之外,她還面臨著其所倡導的現代化管理方式與娃哈哈發展歷程中傳統思維的沖突。這也是繼承道路上繞不開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