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園股份1月26日公告,公司董事長黃震提議實施2024年度特別分紅方案。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裕海作為賣方,與買方合同會社YCH16(簡稱“YCH”)簽署《股份轉讓合同》,裕海向買方出售其持有的49,999股株式會社新雪股份,占新雪總股份99.998%。標的股份為非上市股權。經過買賣雙方公平協商,充分商務談判,交易總價款初定為408.37億日元,按匯率折合人民幣約18.27億元(參考2024年6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日元/人民幣中間價折算)。
通過本次交易,公司經測算可實現稅后收益11.2億元,最終金額以審定后數據為準。公司擬利用前述稅后收益實施本次特別分紅,分紅總額將不低于7.5億元。本次2024年度特別分紅方案為初步提議方案,具體利潤分配方案由公司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并報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