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劉信鳳
近日,尚太科技(001301.SZ)同時召開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多項議案,涉及前期項目調整、當下融資需求以及未來分紅規劃等多個方面,相關內容引發投資者關注。
子公司擬建項目年產降至20萬噸,投資額降至40億元
首先,是對子公司擬建項目進行調整。
1月11日,尚太科技發布了《關于全資子公司簽署〈投資協議書〉暨投資項目調整的公告》。
公告中披露,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同意全資子公司山西尚太鋰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尚太”)與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人民政府簽署《投資合作協議書》,山西尚太擬在昔陽縣投資建設年產30萬噸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一體化項目,投資金額約120億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項目部分土地曾為原煤礦坑土地,政府進行土地平整投資耗費巨大,存在一定客觀困難,故未實際進行建設推進。
因原項目土地條件、市場競爭環境等發生變化,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同意調整擬建設土地范圍,選擇具備平整及生產基地建設條件進行年產20萬噸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一體化項目,對項目建設內容、投資金額等進行了調整。項目投資總額約40億元,占地約1000畝(以項目實際投入金額和最終土地情況為準)。
對比發現,經過調整后,該項目的年產降低10萬噸,投資總額減少80億元,僅為原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一。
尚太科技表示,本次項目調整是在充分考慮下游主要客戶需求變動,經充分市場調研基礎之上擬實施的項目調整,項目建成后將有利于公司進一步提升高性能、差異化負極材料產品的生產能力,加深與客戶的合作關系,進一步提高公司市場份額,鞏固市場地位,提高公司的綜合競爭力。
公司擬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總額不超25億元
其次,是披露公司當前融資需求。
1月11日,尚太科技發布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
據預案顯示,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公司財務狀況和投資計劃,本次擬發行可轉債的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億元(含本數),具體募集資金數額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在上述額度范圍內確定。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
至于本次募集資金用途,尚太科技稱,本次擬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用于“年產20萬噸鋰電池負極材料一體化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

與此同時,尚太科技發布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報告中披露,本項目擬建設地點為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實施主體為山西尚太。本項目計劃建設期為18個月,包括廠房和生活及辦公場所的土建工程、裝修、水電工程、生產設備及配套設備設施購置及安裝調試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本項目總投資為39.94億元,其中擬使用募集資金25億元,其他費用以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投入。

尚太科技表示,本項目建設完成并完全達產后,將形成年產約20萬噸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能,公司生產能力將得到進一步提升,經過可行性論證及項目收益測算,本項目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項目實施后,能夠為公司帶來穩定的現金流入。
未來三年每年拿出可分配利潤的10%進行現金分紅
再次,是披露公司未來三年分紅規劃。
1月11日,尚太科技發布了《未來三年(2025-2027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
據公告顯示,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則上每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后進行一次現金分紅,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的盈利狀況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時,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不低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且任意三個連續會計年度內,公司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多項議案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生效。
同一日,尚太科技發布了《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據通知顯示,2025年2月10日14:45,公司將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將審議《關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等多項議案。
公開信息顯示,尚太科技成立于2008年,注冊地與總部位于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公司主要從事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的自主研發、生產與銷售,下游主要應用于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
業績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尚太科技實現營業收入36.20億元,同比增長14.16%;實現歸屬凈利潤5.78億元,同比增長1.72%;實現扣非凈利潤5.71億元,同比增長3.69%。

二級市場上,截至1月14日收盤,尚太科技收報于62.01元,上漲2.70%,換手率2.90%,成交量4.65萬手,成交額2.87億元,公司總市值161.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