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洲股份1月13日公告,公司控股孫公司東莞中汽宏遠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汽宏遠”)為妥善解決車輛售后問題,經中汽宏遠與東莞巴士有限公司、東莞市城巴運輸有限公司、東莞市水鄉新城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東莞市松山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東莞濱海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統稱“東莞公交”)多次協商,擬采取跨品牌換電方式,并采購寧德時代動力電池更換原微宏動力電池的維修方案,對搭載微宏電池故障車輛進行售后維修;電池采購資金使用中汽宏遠應收東莞公交質保金。
中汽宏遠需先行支付相關成本費用合計約1.42億元(具體以實際發生為準),預計將因提前計提相關費用而減少2024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7242萬元。中汽宏遠將就本次售后維修造成的損失,向微宏動力系統(湖州)有限公司(簡稱“微宏公司”)進行追償。
本次售后維修將啟用應收東莞公交質保金用于支付采購動力電池等相關費用,但相關賠償費用需進一步協商,具體金額目前尚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