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3日),中國消費者協會針對輿論熱議的民航選座額外收費問題發聲,指出民航“加價選座”不應成為“行業慣例”。
近期,有些航空公司以所謂“行業慣例”為由,在選座這一基本服務中引入加價機制,將靠窗、靠過道或前排等座位鎖定,要求消費者支付額外費用,引起了消費者的不滿和質疑。
對此,中消協指出:“加價選座”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種服務。消費者在購買機票時即與航空公司簽訂了合同,航空公司承擔公共航空運輸的職責,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座位。航空公司售票時已經區分頭等艙、公務艙、經濟艙,不同時間段購票還有不同的價格,售票時已考慮了各種不同的因素。消費者購票后所享權利理應是確定的,理應有權自由選擇適合自己的座位。
同時,“加價選座”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經營者確定價格應有對應的實質服務。不同艙位定價不同是因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務不同,而經濟艙提供的服務是相同的,卻要求消費者加價選座本身缺乏定價基礎。
付費選座早期在國外低成本航空中非常普遍,由于機票價格低廉,所以旅客需要額外支付選座費、行李費等相關費用。
2014年、2015年左右,我國航空公司首先在國際和港澳臺航班上“試水”付費選座,主要是針對乘坐空間比較寬敞的經濟艙座位,選座費用通常是旅客通過里程積分兌換。
早期飛機鎖座也更多是出于安全的考慮,比如經濟艙第一排有安全員固定座位;安全出口座位部分特殊旅客不適合就坐;或者出于配載問題,也會鎖定部分座位。
但隨著航空公司對主營收入力度加大,付費選座已經偏向于增值收入。付費選座區域也從原來前三排、安全出口擴展到了過道座位、靠窗座位等,加價選座視座位區域和國內外航線不同,選座費大多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
航司座位加價情況也越來越普遍,近期就有旅客在網上吐槽,搭乘國內航線,經濟艙前十排除了中間座位,其他靠窗和走廊座位幾乎都被鎖定無法選擇,一家三口出行在線很難選到連排座位。
中消協認為,“先到先得”一直是民航業約定俗成的選座規則,近幾年來,一些航空公司卻以“加價選座”為手段,以“安全飛行”為借口,不斷試探消費者的底線。這樣擅自加價的行為如果不加以遏制,將影響整個消費市場的風氣,其他商品或服務在一定條件下都有可能在定價之外另行區分情況加價銷售,從而演變成為一種不公平的所謂“行業慣例”,侵蝕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權益。
春運臨近,中消協建議相關主管部門主動作為,強化行業引導,規范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