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戴晶晶
“我國年均新增新能源裝機規模突破2億千瓦,預計“十五五”將延續快速增長態勢,大幅增加系統消納壓力。”
1月6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下稱《實施方案》)的通知,國家能源局在進行政策解讀時作出上述表述。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7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各類調節資源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更加完善,各類調節資源調用機制進一步完善。此外,通過調節能力的建設優化,支撐2025-2027年年均新增2億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納利用,全國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這是國家首次對新能源年消納總量作出明確要求。
盡管新提出的年均新增消納量低于前兩年,但仍然反映出中國政府對2025-2027年新能源裝機預期持積極態度。
2023年,中國風電、光伏新增裝機約2.93億千瓦,同比增長約1.4倍,首次突破2億千瓦大關。截至2024年12月中,國內風光裝機總量達到13.5億千瓦,去年風光新增裝機總量約3億千瓦。
截至2024年9月底,中國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2.5億千瓦,提前六年多完成了中國在氣候雄心峰會上承諾的,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
風、光裝機量高速增長,也帶來了消納難題,新能源消納率呈現下降趨勢。今年1-10月,全國風電利用率96.4%,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光伏發電利用率97.1%,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
“部分新能源發展較快的省份消納壓力凸顯?!眹夷茉淳种赋觯{節能力建設缺乏統籌優化,存量調節資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價格、市場機制等有待完善,亟待做好調節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加強調節能力規模、布局與新能源發展的銜接,加大力度統籌現有調節資源高效調度利用。
2024年8月,發改委等三部門印發《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下稱《行動方案》),要求在2024-2027年重點開展九項專項行動,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實效。
《實施方案》作為《行動方案》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行動的配套專項方案,在編制調節能力建設方案、完善調節資源調用方式、完善調節資源參與市場機制等三個方面提出重點任務,尤其對新型儲能的調用作出具體規定。
在編制調節能力建設方案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改造或建設一批調度機構統一調度的新型儲能電站。推動具備條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儲能實施改造,由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運行,提升調用水平。
《實施方案》還要求明確各類調節資源的調用序位,以及提升新型儲能調用水平。
其中提及,電力調度機構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細則,明確新型儲能的調度關系。優化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發揮移峰填谷和頂峰發電作用,增強本地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實現應用盡用。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優先調度新型儲能,實現日內應調盡調,減少棄風棄光。
新型儲能已成為中國靈活性調節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中國靈活調節煤電規模超過6億千瓦,跨省區電力資源配置能力超過3億千瓦,抽水蓄能累計規模達到5591萬千瓦,已建成投運新型儲能5852萬千瓦/1.28億千瓦時。
但國內新型儲能“建而不調”,經濟效益差等問題長期受到詬病。
在2024年4月10日舉辦的第12屆儲能國際峰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舒印彪曾提及,中國新型儲能利用率不高,2023年電網側、用戶側、新能源強制配儲項目平均利用率指數分別為38%、65%、17%。
新能源配儲是電源側儲能的主要形式,各地強制配儲的政策曾多次引發爭議。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去年4月發文提及,新能源側配置的新型儲能,等效日均充放電次數僅為0.3次左右,在電力系統中的調節作用未能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