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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前首富何思模的“清白”人設,一崩再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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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前首富何思模的“清白”人設,一崩再崩

事不過三,何思模要警醒了。

文 | 雷達財經 莫恩盟 

編輯 | 深海

“公司上市快5年了,我沒減持一股股票,沒有一點點損公肥私行為”,在易事特創業29年后的2018年,問鼎東莞首富不久的創始人何思模,曾在當年致股東、同事、家人的公開信中如是說道。

但其宣言,監管部門并不認可。繼2018年、2020年,因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及短線交易被證監會處以兩次行政處罰之后,何思模在2024年末再次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金額高達1000萬元的“罰單”。

據ST易事特披露的公告顯示,何思模此次被罰,與公司此前通過不具有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融資性代采業務、代理業務和數據中心集成業務,導致2017年至2021年虛增營收40.74億元、利潤總額3428.12萬元的違法事實有關。

自1989年以3000元起家,何思模帶領易事特走過了充滿挑戰的創業之路,成功將公司打造為全球新能源500強和競爭力百強企業。這一路上,何思模深刻體會到了易事特創業歷程中的百般滋味。

靠著一手打造的易事特,何思模曾在《胡潤百富榜》上大放異彩,其財富一度飆升至110億元的高度,并曾攬下東莞首富的桂冠,但近年何思模的財富卻不斷縮水,自2023年起更是黯然退出了榜單之列。

目前,何思模已不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2020年,揚州東方集團和何思模轉讓股份并放棄表決權,易事特因此變為無最終控制方。不過,截至第三季度末,何思模控制的揚州東方集團仍是ST易事特的第一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番證監會“罰單”到來之前,ST易事特發布的最新財報顯示,公司當下的業績正承受著一定的壓力。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的營收同比減少37.74%,歸母凈利潤同比更是驟降66.9%。

營收5年“注水”40億,ST易事特原實控人被罰千萬

在2024年即將畫上句號的最后一天,A股上市公司ST易事特及相關當事人卻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47號)。

早在去年5月,易事特就曾披露《關于公司及第一大股東之控制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彼時,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及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的控制人何思模分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提到,經查明,當事人存在多項違法事實,主要包括通過開展虛假貿易業務虛增營收、營業成本、利潤總額,通過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代采業務和代理業務、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收、營業成本。

其中,在開展虛假貿易方面,2017年、2019至2021年,易事特與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戶開展沒有業務實質的虛假業務。

上述業務中,易事特的供應商及客戶均受同一控制或由同一方指定,相關采購、銷售合同內容由供應商和客戶事先確定,易事特方面未與供應商或客戶對接或溝通合同簽訂、單據、發票等事宜,僅與業務相關控制人對接;部分業務無實物流轉及交付,部分業務涉及的貨物在虛構的貿易鏈中循環使用。易事特方面通過安排采購付款和銷售回款,形成資金閉環。

2017年,易事特通過上述業務虛增營收637.1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2.79萬元。但到了2019年,易事特通過上述業務虛增的營收規模便達到了3.2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也達到1746.8萬元。

2020年、2021年,ST易事特分別虛增營收1149.85萬元、488.68萬元。由于這兩年采用凈額法對虛假業務進行核算,未同步虛增營業成本,因此虛增的營收收入全部作為利潤總額進行虛增。

其次,在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代采業務和代理業務方面,易事特開展的部分貿易業務為不具備商品購銷業務商業實質的代采業務及代理業務。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過上述業務分別虛增營收2.56億元、3.82億元、2.31億元、0.29億元、0.12億元。

具體而言,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與揚州某電氣控股設備有限公司等客戶開展的貿易業務以及與廣東某光電有限公司等客戶開展的部分業務為融資性代采業務,與深圳市某光電有限公司開展的業務為代理業務。

代采業務中,易事特加入到供應商和上述客戶原有的直接購銷業務中,業務涉及的產品型號、數量和價格由相關供應商和客戶事先確定,易事特不參與相關決策。根據相關約定,易事特向供應商先行墊付貨款,給客戶提供一定賬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資金使用費。

代理業務中,易事特接受客戶委托,由易事特代為向客戶指定的供應商采購商品并向客戶收取通道費用。上述業務易事特均不參與貨物運輸過程,產品直接由供應商發給客戶或由客戶直接向供應商提貨。易事特不對相關產品的質量、售后、維修等負責,在產品交付前后不承擔風險。

上述業務中,易事特通過提供融資和代理服務獲取固定收益,實質是以貿易業務為掩飾的資金融通業務和代理業務,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的規定要求。

此外,易事特還通過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收、營業成本。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過前述業務分別虛增營收5.6億元、9.11億元、4.12億元、6.36億元、2.95億元。

具體來看,易事特與北京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戶開展數據中心集成業務中,易事特在銷售部分自制產品的同時,為客戶墊資代采設備、工程及服務,并從中收取一定的資金使用費,易事特不承擔代采商品和服務相關的風險,該代采業務實質為融資性業務,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的規定要求,不應當對該部分業務確認營收和營業成本。

綜上,易事特通過上述不具有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融資性代采業務、代理業務和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收、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導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期間,易事特累計虛增營收40.74億元、虛增營業成本35.2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3428.12萬元。

作為易事特的原實際控制人,何思模組織、指使易事特從事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信息披露的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證監會決定對易事特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對原實際控制人何思模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長何佳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的公開信中,何思模曾滿是深情地說道,“我出身貧寒,習慣了勤儉樸素,對金錢和享受沒有任何占有欲望,唯一的樂趣和興奮點就是傾力發展易事特事業,我要用畢生的激情來栽培易事特這棵基業長青樹”。

然而,理想與現實之間往往存在著難以逾越的鴻溝。雷達財經梳理發現,其實此番并不是何思模第一次遭到證監會處罰。如今,何思模的這些真摯話語,在接連的監管處罰面前似乎顯得有些蒼白無力。

在此前的2018年5月、2020年9月,因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及短線交易,何思模先后被證監會處以行政處罰2次。其中,2018年5月,何思模足額繳納罰沒款1.28億元。

證監會在12月末下發的處罰決定書指出,鑒于前述行為,何思模作為易事特原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易事特虛增營收、營業成本、利潤總額等事項,在涉案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其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對于此次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一事,ST易事特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公司對上述事項帶來的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敬請投資者諒解。

ST易事特還承諾,公司將引以為戒,認真吸取經驗教訓,積極提高會計處理水平,加強內部治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昔日東莞首富,如今跌出《胡潤百富榜》

身為易事特原實際控制人的何思模,出生在安徽省宿松縣的一個普通家庭,他的父母都是世代務農的農民。懷揣著兒時的軍旅夢,何思模在16歲那年毅然離開家鄉,踏入軍營。

然而,命運似乎對他并不眷顧,他的父親在他離家后不久離世。當他回家探親時,只見父親的墳頭已長滿了青草,這種“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憾,成為了他心中難以磨滅的痛楚。

1989年,20多歲的何思模來到揚州,揣著借來的3000元啟動資金,與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同踏上了創業的征途。然而,創業的道路上荊棘密布。回憶起那段艱難歲月,何思模曾感慨道,“在最艱難的時候,為了省錢,我爬過運煤炭的火車,撿過破爛,還賣過兩次血。”

面對重重困難,何思模選擇了勇往直前,與團隊并肩作戰,最終使企業步入了正軌。為了拓展國際業務,他于2001年在東莞塘下鎮投資設立了自己的生產基地,用于承接外資公司的ODM、OEM業務。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易事特在2006年迎來了一個重要的轉折點。當年,世界500強企業施耐德電氣公司控股易事特60%的股權,而何思模擔任合資公司的總裁。

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機爆發的2009年,施耐德經歷了反壟斷調查。最終,在雙方的友好協商下,易事特成功把握住了逆境中的機遇,逆勢收購了施耐德在合資公司的外方股份,從此走上自主品牌的道路,掀開了企業發展的新篇章。

在何思模的帶領下,易事特于2014年在深交所創業板掛牌交易,借此成功登陸資本市場。據何思模2018年回憶,在長達29年的創業征途中,除了因公出差外,他每天清晨七點半都會準時出現在公司。每年他僅在春節期間享受短暫的休假,而大多時候還會在國內、國際各地拜訪客戶。

何思模還透露,截至創業的第29個年頭,他從未購置過豪宅豪車,一直居住在公司的公寓里,出行時也總是選擇經濟艙位。他不抽煙、不喝酒,也從不涉足娛樂場所。

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易事特如今已成為全球新能源500強和競爭力百強企業,同時在UPS電源、充電樁、鈉電等領域處于領先地位。據悉,易事特長期專注于電力電子變換技術,以電力電子技術和能效管理為核心,持續深耕產業數字化和“新能源+儲能”兩大領域,主營智慧電源、數據中心和新能源三大戰略板塊業務。

雷達財經梳理發現,其實早在易事特還未上市的2008年,何思模就已憑借8億元的財富登上了《胡潤百富榜》。而在九年后的《2017胡潤百富榜》上,何思模的財富更是突破了百億大關,達到了110億元,創下了其個人財富的最高紀錄。這一年,何思模還榮耀加冕了東莞首富的稱號。

不過,此后幾年時間,何思模的財富起起伏伏。到2022年,他的身家已經縮水至50億元,與昔日的高光時刻相比減少了一半以上。而在2023年及之后的《胡潤百富榜》上,甚至上再也沒能看到何思模的名字。

中報顯示公司目前無實控人,三季報業績壓力顯著增加

盡管何思模是易事特的創始人,但他目前已不再擔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據ST易事特發布的2024年半年報顯示,今年上半年,公司處于無實際控制人狀態。時間回撥至2020年7月,揚州東方集團、何思模與廣東恒銳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簽署了相關協議。

彼時,揚州東方集團、何思模以協議轉讓的方式轉讓其持有的18%的無限售流通股份,并且揚州東方集團不可撤銷地放棄其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剩余全部上市公司股份(37.8841%)的表決權。

截至2020年末,上述股份過戶已完成。此次交易,使得公司的最終控制方發生變更,由何思模變更為無最終控制方。不過,何思模控制的揚州東方集團仍是公司的大股東。

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揚州東方集團、廣東恒銳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列ST易事特的前三大股東,它們的持股比例分別為31.73%、17.93%、7.42%。此外,公司第六大股東何宇持股0.24%。

其中,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何宇與揚州東方集團為一致行動人。天眼查顯示,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何佳擔任董事兼總經理,目前何佳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長一職。而何宇和何佳,均是何思模的兒子。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ST易事特的業績仍面臨著不小的挑戰。回望2023年,ST易事特全年錄得47.93億元的營收。盡管ST易事特的營收在去年僅實現1.07%的微增,但其歸母凈利潤卻實現超五成的增長,達到5.63億元的規模。

不過,進入2024年,ST易事特的業績壓力顯著增加,公司甚至沒能守住連續多年保持的營收增長態勢。今年前三季度,ST易事特斬獲23.11億元的營收,相較去年同期減少37.74%。

與此同時,ST易事特凈利潤的強勁增長走勢也沒能延續到2024年。今年前三季度,ST易事特的歸母凈利潤降至2.06億元,同比降幅高達64.39%。

對于前三季度交出的這份財務答卷,ST易事特解釋稱,主要系上年同期受托建設電站轉讓的增加收入確認,而本期受托建設的電站仍在建設中尚未出售、數據中心業務轉型、持有運營光伏電站容量下降等因素,影響到了公司前三個季度的營收。

有關易事特的后續發展,雷達財經將持續關注。

本文為轉載內容,授權事宜請聯系原著作權人。

易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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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前首富何思模的“清白”人設,一崩再崩

事不過三,何思模要警醒了。

文 | 雷達財經 莫恩盟 

編輯 | 深海

“公司上市快5年了,我沒減持一股股票,沒有一點點損公肥私行為”,在易事特創業29年后的2018年,問鼎東莞首富不久的創始人何思模,曾在當年致股東、同事、家人的公開信中如是說道。

但其宣言,監管部門并不認可。繼2018年、2020年,因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及短線交易被證監會處以兩次行政處罰之后,何思模在2024年末再次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金額高達1000萬元的“罰單”。

據ST易事特披露的公告顯示,何思模此次被罰,與公司此前通過不具有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融資性代采業務、代理業務和數據中心集成業務,導致2017年至2021年虛增營收40.74億元、利潤總額3428.12萬元的違法事實有關。

自1989年以3000元起家,何思模帶領易事特走過了充滿挑戰的創業之路,成功將公司打造為全球新能源500強和競爭力百強企業。這一路上,何思模深刻體會到了易事特創業歷程中的百般滋味。

靠著一手打造的易事特,何思模曾在《胡潤百富榜》上大放異彩,其財富一度飆升至110億元的高度,并曾攬下東莞首富的桂冠,但近年何思模的財富卻不斷縮水,自2023年起更是黯然退出了榜單之列。

目前,何思模已不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2020年,揚州東方集團和何思模轉讓股份并放棄表決權,易事特因此變為無最終控制方。不過,截至第三季度末,何思模控制的揚州東方集團仍是ST易事特的第一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番證監會“罰單”到來之前,ST易事特發布的最新財報顯示,公司當下的業績正承受著一定的壓力。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的營收同比減少37.74%,歸母凈利潤同比更是驟降66.9%。

營收5年“注水”40億,ST易事特原實控人被罰千萬

在2024年即將畫上句號的最后一天,A股上市公司ST易事特及相關當事人卻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47號)。

早在去年5月,易事特就曾披露《關于公司及第一大股東之控制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彼時,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及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的控制人何思模分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提到,經查明,當事人存在多項違法事實,主要包括通過開展虛假貿易業務虛增營收、營業成本、利潤總額,通過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代采業務和代理業務、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收、營業成本。

其中,在開展虛假貿易方面,2017年、2019至2021年,易事特與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戶開展沒有業務實質的虛假業務。

上述業務中,易事特的供應商及客戶均受同一控制或由同一方指定,相關采購、銷售合同內容由供應商和客戶事先確定,易事特方面未與供應商或客戶對接或溝通合同簽訂、單據、發票等事宜,僅與業務相關控制人對接;部分業務無實物流轉及交付,部分業務涉及的貨物在虛構的貿易鏈中循環使用。易事特方面通過安排采購付款和銷售回款,形成資金閉環。

2017年,易事特通過上述業務虛增營收637.1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2.79萬元。但到了2019年,易事特通過上述業務虛增的營收規模便達到了3.2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也達到1746.8萬元。

2020年、2021年,ST易事特分別虛增營收1149.85萬元、488.68萬元。由于這兩年采用凈額法對虛假業務進行核算,未同步虛增營業成本,因此虛增的營收收入全部作為利潤總額進行虛增。

其次,在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代采業務和代理業務方面,易事特開展的部分貿易業務為不具備商品購銷業務商業實質的代采業務及代理業務。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過上述業務分別虛增營收2.56億元、3.82億元、2.31億元、0.29億元、0.12億元。

具體而言,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與揚州某電氣控股設備有限公司等客戶開展的貿易業務以及與廣東某光電有限公司等客戶開展的部分業務為融資性代采業務,與深圳市某光電有限公司開展的業務為代理業務。

代采業務中,易事特加入到供應商和上述客戶原有的直接購銷業務中,業務涉及的產品型號、數量和價格由相關供應商和客戶事先確定,易事特不參與相關決策。根據相關約定,易事特向供應商先行墊付貨款,給客戶提供一定賬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資金使用費。

代理業務中,易事特接受客戶委托,由易事特代為向客戶指定的供應商采購商品并向客戶收取通道費用。上述業務易事特均不參與貨物運輸過程,產品直接由供應商發給客戶或由客戶直接向供應商提貨。易事特不對相關產品的質量、售后、維修等負責,在產品交付前后不承擔風險。

上述業務中,易事特通過提供融資和代理服務獲取固定收益,實質是以貿易業務為掩飾的資金融通業務和代理業務,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的規定要求。

此外,易事特還通過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收、營業成本。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過前述業務分別虛增營收5.6億元、9.11億元、4.12億元、6.36億元、2.95億元。

具體來看,易事特與北京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戶開展數據中心集成業務中,易事特在銷售部分自制產品的同時,為客戶墊資代采設備、工程及服務,并從中收取一定的資金使用費,易事特不承擔代采商品和服務相關的風險,該代采業務實質為融資性業務,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的規定要求,不應當對該部分業務確認營收和營業成本。

綜上,易事特通過上述不具有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融資性代采業務、代理業務和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收、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導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期間,易事特累計虛增營收40.74億元、虛增營業成本35.2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3428.12萬元。

作為易事特的原實際控制人,何思模組織、指使易事特從事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信息披露的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證監會決定對易事特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對原實際控制人何思模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長何佳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的公開信中,何思模曾滿是深情地說道,“我出身貧寒,習慣了勤儉樸素,對金錢和享受沒有任何占有欲望,唯一的樂趣和興奮點就是傾力發展易事特事業,我要用畢生的激情來栽培易事特這棵基業長青樹”。

然而,理想與現實之間往往存在著難以逾越的鴻溝。雷達財經梳理發現,其實此番并不是何思模第一次遭到證監會處罰。如今,何思模的這些真摯話語,在接連的監管處罰面前似乎顯得有些蒼白無力。

在此前的2018年5月、2020年9月,因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及短線交易,何思模先后被證監會處以行政處罰2次。其中,2018年5月,何思模足額繳納罰沒款1.28億元。

證監會在12月末下發的處罰決定書指出,鑒于前述行為,何思模作為易事特原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易事特虛增營收、營業成本、利潤總額等事項,在涉案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其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對于此次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一事,ST易事特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公司對上述事項帶來的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敬請投資者諒解。

ST易事特還承諾,公司將引以為戒,認真吸取經驗教訓,積極提高會計處理水平,加強內部治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昔日東莞首富,如今跌出《胡潤百富榜》

身為易事特原實際控制人的何思模,出生在安徽省宿松縣的一個普通家庭,他的父母都是世代務農的農民。懷揣著兒時的軍旅夢,何思模在16歲那年毅然離開家鄉,踏入軍營。

然而,命運似乎對他并不眷顧,他的父親在他離家后不久離世。當他回家探親時,只見父親的墳頭已長滿了青草,這種“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憾,成為了他心中難以磨滅的痛楚。

1989年,20多歲的何思模來到揚州,揣著借來的3000元啟動資金,與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同踏上了創業的征途。然而,創業的道路上荊棘密布。回憶起那段艱難歲月,何思模曾感慨道,“在最艱難的時候,為了省錢,我爬過運煤炭的火車,撿過破爛,還賣過兩次血。”

面對重重困難,何思模選擇了勇往直前,與團隊并肩作戰,最終使企業步入了正軌。為了拓展國際業務,他于2001年在東莞塘下鎮投資設立了自己的生產基地,用于承接外資公司的ODM、OEM業務。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易事特在2006年迎來了一個重要的轉折點。當年,世界500強企業施耐德電氣公司控股易事特60%的股權,而何思模擔任合資公司的總裁。

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機爆發的2009年,施耐德經歷了反壟斷調查。最終,在雙方的友好協商下,易事特成功把握住了逆境中的機遇,逆勢收購了施耐德在合資公司的外方股份,從此走上自主品牌的道路,掀開了企業發展的新篇章。

在何思模的帶領下,易事特于2014年在深交所創業板掛牌交易,借此成功登陸資本市場。據何思模2018年回憶,在長達29年的創業征途中,除了因公出差外,他每天清晨七點半都會準時出現在公司。每年他僅在春節期間享受短暫的休假,而大多時候還會在國內、國際各地拜訪客戶。

何思模還透露,截至創業的第29個年頭,他從未購置過豪宅豪車,一直居住在公司的公寓里,出行時也總是選擇經濟艙位。他不抽煙、不喝酒,也從不涉足娛樂場所。

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易事特如今已成為全球新能源500強和競爭力百強企業,同時在UPS電源、充電樁、鈉電等領域處于領先地位。據悉,易事特長期專注于電力電子變換技術,以電力電子技術和能效管理為核心,持續深耕產業數字化和“新能源+儲能”兩大領域,主營智慧電源、數據中心和新能源三大戰略板塊業務。

雷達財經梳理發現,其實早在易事特還未上市的2008年,何思模就已憑借8億元的財富登上了《胡潤百富榜》。而在九年后的《2017胡潤百富榜》上,何思模的財富更是突破了百億大關,達到了110億元,創下了其個人財富的最高紀錄。這一年,何思模還榮耀加冕了東莞首富的稱號。

不過,此后幾年時間,何思模的財富起起伏伏。到2022年,他的身家已經縮水至50億元,與昔日的高光時刻相比減少了一半以上。而在2023年及之后的《胡潤百富榜》上,甚至上再也沒能看到何思模的名字。

中報顯示公司目前無實控人,三季報業績壓力顯著增加

盡管何思模是易事特的創始人,但他目前已不再擔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據ST易事特發布的2024年半年報顯示,今年上半年,公司處于無實際控制人狀態。時間回撥至2020年7月,揚州東方集團、何思模與廣東恒銳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簽署了相關協議。

彼時,揚州東方集團、何思模以協議轉讓的方式轉讓其持有的18%的無限售流通股份,并且揚州東方集團不可撤銷地放棄其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剩余全部上市公司股份(37.8841%)的表決權。

截至2020年末,上述股份過戶已完成。此次交易,使得公司的最終控制方發生變更,由何思模變更為無最終控制方。不過,何思模控制的揚州東方集團仍是公司的大股東。

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揚州東方集團、廣東恒銳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列ST易事特的前三大股東,它們的持股比例分別為31.73%、17.93%、7.42%。此外,公司第六大股東何宇持股0.24%。

其中,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何宇與揚州東方集團為一致行動人。天眼查顯示,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何佳擔任董事兼總經理,目前何佳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長一職。而何宇和何佳,均是何思模的兒子。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ST易事特的業績仍面臨著不小的挑戰。回望2023年,ST易事特全年錄得47.93億元的營收。盡管ST易事特的營收在去年僅實現1.07%的微增,但其歸母凈利潤卻實現超五成的增長,達到5.63億元的規模。

不過,進入2024年,ST易事特的業績壓力顯著增加,公司甚至沒能守住連續多年保持的營收增長態勢。今年前三季度,ST易事特斬獲23.11億元的營收,相較去年同期減少37.74%。

與此同時,ST易事特凈利潤的強勁增長走勢也沒能延續到2024年。今年前三季度,ST易事特的歸母凈利潤降至2.06億元,同比降幅高達64.39%。

對于前三季度交出的這份財務答卷,ST易事特解釋稱,主要系上年同期受托建設電站轉讓的增加收入確認,而本期受托建設的電站仍在建設中尚未出售、數據中心業務轉型、持有運營光伏電站容量下降等因素,影響到了公司前三個季度的營收。

有關易事特的后續發展,雷達財經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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