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12月31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南京中院”)送達的《通知》,根據目前投資者提交的材料初步統計,依據證監會[2019]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所涉虛假陳述事實起訴的投資者約383人,起訴金額總計約6520萬元(簡稱“第一批投資者索賠案件”);依據證監會[2022]4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所涉虛假陳述事實起訴的投資者約243人,起訴金額總計約4360萬元(簡稱“第二批投資者索賠案件”)。公司前期已對第一批投資者索賠案件計提了預計負債,后續將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等規定以及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對第二批投資者索賠案件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上述投資者索賠事項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有一定負面影響。
澄星股份:投資者索賠事項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有一定負面影響
界面快報 · 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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