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翔豐華(300890.SZ)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于對上海市翔豐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鵬偉、趙東輝、葉文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向關聯方永安市鼎豐碳素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鼎豐碳素”)租出廠房及相應配套設備,租賃合同約定租賃物的年租金為790萬元。截至3月23日,公司與鼎豐碳素2024年度關聯交易金額累計達到1229.32萬元。公司未及時審議披露上述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