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12月26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發布了《關于公司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公告》,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公司原董事長曹學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案偵查所需,公安機關決定對總經理陳登雨、公司副總經理赫長生取保候審。2024年2月6日,公司發布了《關于公司董事長被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公告》,公司原董事長曹學被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2024年7月1日,公司發布了《關于子公司收到人民檢察院告知書的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審查起訴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委托辯護人/申請法律援助告知書》、《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上述案件已由上海市公安局移送至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總經理陳登雨通知,公司全資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決定對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起訴;公司原董事長曹學、總經理陳登雨、副總經理赫長生收到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決定對曹學、陳登雨、赫長生不起訴,并決定解除對曹學、陳登雨、赫長生的取保候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