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12月17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證監局關于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公司董事長楊劍、總經理李自強、財務總監朱宇華、董事會秘書張小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規范、財務核算不及時、銷售費用列報有誤、前期存在會計差錯等問題,違反了相關規定。
公司董事長楊劍、總經理李自強、財務總監朱宇華、董事會秘書張小兵違反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江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對楊劍、李自強、朱宇華、張小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