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300097,以下簡稱“智云股份”)公告,智云股份因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將由“智云股份”變更為“ST智云”,股票代碼保持不變,仍為“300097”。智云股份股票自2024年12月11日起停牌一天,并于12月12日起復牌,屆時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相關當事人收《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開出千萬級罰單
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以下簡稱“大連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大證監處罰字3號)。根據公告,智云股份在2020年收購深圳市九天中創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天中創”)后,九天中創在2022年虛假確認與江西米贊科技有限公司的銷售收入5973.45萬元、利潤2411.23萬元,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3.27%、7.09%。九天中創通過資金循環,無對應真實銷售業務,導致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針對上述違法事實,大連證監局擬對智云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對智云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師利全,時任九天中創總經理周非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包鋒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李超,監事羅東、鄒夢華、張秀敏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智云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員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年初曾遭交易所問詢,投資者或可索賠
2024年4月,深交所曾向公司發出了2023年年報問詢函,關注公司年報中的多個財務問題。問詢函涉及智云股份的營業收入增長、前五大客戶集中度、應收賬款、存貨、在建工程、商譽減值測試及其他應收款等多個方面。具體問題包括:
智云股份2023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2.03%,但凈利潤同比增加73.80%,要求公司列表說明前五大客戶的具體情況,并解釋在實物銷售量下降的情況下營業收入增長的原因。應收賬款期末賬面余額為28,158.37萬元,要求公司列示賬齡3年以上的應收賬款的詳細信息,并說明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存貨賬面期末余額為47,867.80萬元,要求公司說明發出商品的新增及結轉成本金額,以及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的充分性。在建工程“湖北智云長全自動化設備制造工業園建設項目”的工程進度達26.09%,要求公司說明項目的具體情況及減值測試的計算過程。商譽減值測試顯示,智云股份未對剩余商譽5,381.38萬元計提減值準備,要求公司說明減值測試的具體過程及未計提減值準備的合理性。其他應收款的前五名金額合計17,181.71萬元,要求公司說明應收款形成原因及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對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權益工具投資變動情況,要求公司說明變動情況及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關于信息披露的規定,構成虛假陳述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實際發生的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
股民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而造成投資損失的可向其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若最后的處罰下來,證實該公司存在虛假陳述,那么股民可發起維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