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11月15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章鋒送達的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出具的一審《刑事判決書》。被告人章鋒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1.5億元,沒收違法所得。
章鋒自2022年1月起未在公司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未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上述判決為股東個人行為,不影響公司業務運作,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及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尚未生效,章鋒表示將提起上訴,最終判決及后續執行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關注該案件的后續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