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陳靖
證監會對市值管理出手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10號),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關注自身投資價值,切實提升投資者回報,證監會制定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以下簡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應當聚焦主業,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時可以結合自身情況,在促進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質量方面,綜合運用并購重組;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現金分紅;投資者關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購;其他合法合規的方式。
同時,上市公司應當牢固樹立回報股東意識,采取措施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利益,誠實守信、規范運作、專注主業、穩健經營,以新質生產力的培育和運用,推動經營水平和發展質量提升,并在此基礎上做好投資者關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和透明度,必要時積極采取措施提振投資者信心,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質量。
《指引》明確了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方的責任,并對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長期破凈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計劃等作出專門要求。
其中第九條提出,長期破凈公司應當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計劃,并經董事會審議后披露。估值提升計劃相關內容應當明確、具體、可執行,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義或者誤導投資者的表述。長期破凈公司應當至少每年對估值提升計劃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評估后需要完善的,應經董事會審議后披露。市凈率低于所在行業平均水平的長期破凈公司應當就估值提升計劃執行情況在年度業績說明會中進行專項說明。
第八條提出,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應當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至少明確以下事項:(一)負責市值管理的具體部門或人員;(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責;(三)對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凈率或者其他適用指標及上述指標行業平均水平的具體監測預警機制安排;(四)上市公司出現股價短期連續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時的應對措施。
同時,《指引》明確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為名實施違法違規行為。
前期,證監會就《指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從反饋情況看,各方總體認可《指引》,并結合實踐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涉及董事和高管人員職責、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范圍、市值管理制度的披露要求、估值提升計劃的執行情況等,經逐條研究,與《指引》條文有關的主要意見已采納。后續,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強政策解讀,做好《指引》實施相關工作。
“監管部門推動上市公司加強市值管理,是對上市公司過往行為的一種系統性調整。”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鄭志剛告訴界面新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核心,還是要圍繞主業,將提高核心競爭力作為重中之重,同時要圍繞提高公司投資價值積極開展工作,增加投資者獲得感,讓投資者對公司未來發展充滿信心。”
“上市公司進行市值管理需要注意合規性、平衡性、持續性、穩定性和動態性。”南開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所有市值管理活動均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避免違法違規行為;要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和透明度,充分考慮并平衡不同股東的利益訴求,避免損害中小股東利益;要注重市值管理的長期性和可持續性,避免短期行為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負面影響;要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對市值管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評估、監控和應對;要建立科學的市值管理績效評估體系,定期對市值管理效果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策略。”
市值管理備受關注,今年以來,監管部門也多次積極引導。今年1月,國務院國資委表示,進一步研究將市值管理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4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國九條’”)提出,“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研究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納入企業內外部考核評價體系”。
在市值管理手段上,新“國九條”還提出,“增強分紅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推動一年多次分紅、預分紅、春節前分紅”“引導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鼓勵上市公司聚焦主業,綜合運用并購重組、股權激勵等方式提高發展質量”。
此外,今年以來,滬深交易所開展“提質增效重回報”“質量回報雙提升”專項行動,截至目前,超過千家上市公司積極響應。在上述專家看來,專項行動引導上市公司聚焦主業、增強自身實力、提升業績、加強股東回報,有助于上市公司市值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