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11月8日公告,持有公司384,639,78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3.45%)的股東紫光集團有限公司破產企業財產處置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紫光專用賬戶”)計劃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850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9965%)。
根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準的紫光集團有限公司等七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案重整計劃,紫光專用賬戶中提存的股票為重整計劃規定的償債資源,其中因債權人未選擇包含股票抵債選項的方案而結余的抵債股票,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由管理人按照紫光集團有限公司的書面指令進行處置。本次減持系管理人履行重整計劃前述規定根據紫光集團有限公司指令所進行的減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