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河北金融監管局網站發布批復,核準張海紅邯鄲銀行董事長的任職資格。邯鄲銀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根據邯鄲銀行此前公告,2024年2月28日,本行董事會批準聘任張海紅為本行行長。2024年4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關于張海紅任職資格的批復》(冀金復〔2024〕94號)核準張海紅行長任職資格。自2024年4月15日起,張海紅就任本行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