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國證監會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對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錦州港,證券簡稱:ST錦港)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證監會決定:對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對時任錦州港董事長徐健,時任錦州港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錦州港董事鮑晨欽、時任錦州港財務總監李挺、時任錦州港副總經理寧鴻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錦州港副總經理曹成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徐健、劉輝違法行為惡劣,違法情節較為嚴重,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徐健、劉輝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對時任錦州港董事長徐健、時任總經理劉輝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界面快報 · 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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