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高菁
揚子江船業陷訴訟風波,導致今日開盤股價一度大跌8%。
10月12日,揚子江船業(BS6)在新加坡交易所公告,某些實體(下稱原告)已于2022年向倫敦仲裁庭對集團的三家全資子公司提起仲裁索賠。首批仲裁聽證會將于11月舉行。
這三家子公司企業分別為江蘇天晨船舶進出口有限公司、江蘇揚子鑫福船舶有限公司,以及江蘇新揚子造船有限公司(下稱被告)。
根據公告,原告與被告在2021年11月5日簽訂了四艘船舶的購買合同,同年12月30日又簽訂了六艘船舶的購買合同。后續,原告分別于2022年3月24日和2022年5月16日終止了上述造船合同。十份造船合同的總價值約為9億美元。
2022年6月10日,相關原告向被告送達了仲裁程序啟動通知,指控被告違反了相關四艘船舶的造船合同。同年9月26日,相關原告針對另外六艘船舶再次向被告送達了仲裁程序啟動通知。
原告向被告索賠的內容包含交易損失、利潤損失以及原告已支付款項的退還,索賠總金額共計8.3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59億元)。
揚子江船業指出,原告在上述十份造船合同中的實際支付金額僅為332萬美元(合計人民幣2348萬元)。
公告并未披露原告索賠的具體理由。揚子江船業表示,其法律顧問在2022年告知公司,原告的索賠沒有依據,索賠成功的可能性極低。
揚子江船業還在公告中指出,基于法律顧問的建議,子公司有充分的理由為自身辯護,且有充足的證據證明索賠應被駁回。此外,根據被告專家證人的證據,索賠的數額被錯誤地衡量并嚴重夸大。
“被告在仲裁中獲勝的可能性相當大。”揚子江船業稱,索賠預計不會對集團截至今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航運信息咨詢平臺信德海事網的主編陳洋向界面新聞介紹,在協商和調節不成功的情況下,航運業的糾紛一般通過兩種方式解決,一種是通過仲裁解決;另一種則是到管轄法院進行訴訟。由于英國仍是全球海事海商法律中心,目前,兩種解決途徑均更多在倫敦解決。
上海市律師協會海事海商專業委員會主任陳雷向界面新聞表示,過去十年來,類似針對中國船企的倫敦仲裁案件發生過多起,然而據不完全統計,敗訴率超過90%。
據《瞭望》此前報道,相關律師認為,中國船企海外仲裁頻頻失利,一方面是中國企業對英國法律不夠熟悉,增加了敗訴概率;另一方面,國內部分企業主觀上缺乏合約風險意識,對合同條款重視不夠,為了促成訂單“沒有原則地讓步,訴訟時吃了啞巴虧”。
陳雷同時表示,近年來,隨著國際訴訟經驗日益豐富且合同管理有所強化,國內船廠在這類仲裁案件中的勝訴率有所提高。
陳雷表示,“一般而言,仲裁會導致企業支付金額較高的法律費用,而且會涉及到在建船舶的處理。此外,由于船舶建造通常銀行都會為企業提供保函,因此在存在仲裁的情況下,銀行可能就保函所產生的風險要求船廠補充相關的反擔保或占用一定的融資額度。”
對于中國船企應該如何規避、防范和化解造船合同履約過程中的涉訴法律風險,陳雷建議企業加強合同管理,強化法律意識并爭取將管轄條款約定到國內或者香港仲裁。
揚子江船業是中國主要造船集團之一,以造船及海洋工程制造為主業,船舶研發、航運、新能源發展為補充。下轄江蘇新揚子造船有限公司、江蘇揚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江蘇揚子三井造船有限公司。
克拉克森最新數據顯示,截至9月,揚子江船業在手訂單191艘、1655萬載重噸、628萬修正總噸。按修正總噸計,揚子江船業在手訂單數量排名全球第五位。
2024年上半年,揚子江船業實現總收入130億元,同比增長15.3%;歸屬于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達31億元,同比增加77.2%。該公司上半年實現新接訂單79艘/價值84.8億美元,完成全年新接訂單任務的188%。
針對此次仲裁是否將對企業造成其他方面影響等問題,界面新聞于10月14日向揚子江船業提出問詢,截至發稿,暫未得到回應。
截至10月14日收盤,揚子江船業下跌2.8%,收盤價為2.43新幣(約合13.1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