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能源10月10日公告,公司于10月9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關于對華西能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經查明,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500萬元至-5000萬元。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下調2023年度預計凈利潤為-1.85億元至-1.95億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1.93億元。公司《2023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2023年度預計凈利潤與其《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經審計凈利潤存在較大差異。
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規定。公司董事長黎仁超、財務總監孟海濤、時任總裁毛繼紅,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規定,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作出如下處分決定:對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公司董事長黎仁超、財務總監孟海濤、時任總裁毛繼紅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于華西能源及相關當事人上述違規行為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給予的處分,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