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 章宇璠
記者 | 張一諾
9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發布了1張罰單,劍指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汽通用汽車金融”)。
罰單顯示,上汽通用汽車金融的主要違法事實(案由)為部分零售汽車貸款類業務貸前調查不審慎。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4年9月20日。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0第2號)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上汽通用汽車金融責令改正,并處罰款30萬元。
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成立于2004年8月,總部設在上海,是中國銀監會(現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成立的全國第一家汽車金融公司。公司由上汽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General Motors Financial Company, Inc.和上汽通用汽車有限公司合資組建,目前注冊資本人民幣9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