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苗藝偉
界面新聞編輯 | 江怡曼
繼普華永道被財政部開出億元級的大額罰單之后,近日,界面新聞記者從財政部網站獲悉,安永華明、德勤華永兩家審計機構共5名注冊會計師被警告。
安永華明事涉大家保險審計違規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財政部行政處罰決定書(財監法〔2024〕147 號、148 號)指出,安永華明所在執行大家人壽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中,簽字注冊會計師吳某、許某未保持職業懷疑,存在職業判斷錯誤。
具體來看,罰單顯示,財政部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等法律的規定,組織檢查組于2023年6月至8月對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執業質量等情況開展了檢查。
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大家人壽將投資的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稱遠洋集團)H股股票計入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并按權益法進行后續計量。經對現金流量折現模型檢查發現,大家人壽2021年對營運資本計算公式進行了調整,未剔除屬于籌集資金活動的短期借款因素,得出不減值結論。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修正大家人壽營運資本錯誤計算公式,依據大家人壽減值公式和參數,測算持有遠洋集團長期股權投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應為1156萬元;2021年末大家人壽持有遠洋集團H股股票市場價值33.51億元。綜上,兩種方法測算可收回金額均低于2021年末賬面價值132.64億元,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相關規定,大家人壽2021年度賬面少計大額資產減值損失。
罰單中指出,安永華明所在執行大家人壽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時,對其持有遠洋集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測試審計工作中,發現大家人壽2021年對營運資本計算公式進行了調整,但短期借款取值錯誤。安永華明所調整管理層減值測算模型中折現因子及折現系數、利潤總額/營業收入預測比例、綜合所得稅稅率預測、營運資本變動預測,但未說明原因和調整依據,未發現經測算后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以及2021年末大家人壽持有遠洋集團H股股票市場價值均低于2021年末賬面價值、存在減值金額不實的情況,并得出不減值結論。安永華明所未保持職業懷疑,存在職業判斷錯誤。
罰單還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一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1號——審計會計估計(包括公允價值會計估計)和相關披露》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等規定。因作為上述審計報告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對上述問題負有審計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財政部決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德勤華永事涉安吉汽車租賃審計違規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財政部對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三名注冊會計師黃某、范某、宋某開出了三張行政處罰決定書(財監法〔2024〕150號、151號、152號)。
罰單顯示,財政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等法律的規定,于2023年6月至8月組織檢查組對德勤華永執業質量等情況開展了檢查。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財政部開出的罰單指出,第一,控制測試程序未實質執行且存在不實記載。德勤華永所在對安吉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稱安吉租賃)2021年度、202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對新車銷售收入執行控制測試流于形式、未實質執行,審計工作底稿存在不實記載。安吉租賃實際未編制年末出庫車輛驗收復核表,德勤華永所基于年末出庫車輛驗收復核表執行控制測試且得出“驗收單日期與報告一致”的結論不實。未實質執行控制測試,不能得出控制有效的結論,德勤華永所在依賴控制測試基礎上實施的實質性程序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第二,營業收入實質性程序未實質執行且存在不實記載。德勤華永所在對安吉租賃2021年度、202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一是2021年度、2022年度新車銷售業務收入與“發生”、“準確性”、“完整性”、“截止性”認定相關的細節測試流于形式、未實質執行,審計工作底稿存在不實記載,細節測試記載的交付日期、運單號碼、發票日期、車架號、車輛數量、憑證金額等內容與安吉租賃實際情況不符。二是2022年度長租業務收入與“發生”、“準確性”、“截止性”認定相關的細節測試流于形式、未實質執行,審計工作底稿存在不實記載,細節測試記載的客戶名稱、合同簽署日期、合同金額、服務期間等內容與安吉租賃實際情況不符。三是對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前后矛盾且與安吉租賃實際情況不符,在風險評估程序處記載“以驗收作為新車銷售收入確認時點”,在實質性分析程序處記載“以車輛出庫時確認新車銷售收入”,而安吉租賃實際上以發票開具時點確認新車銷售收入。
罰單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一條,《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條和《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第1號——職業道德基本原則》第九條等規定。上述三人作為上述審計報告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對上述問題負有審計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等規定,財政部決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