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林紙9月18日公告,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國紙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紙業”)于9月14日收到湖南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中國紙業投資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中國紙業作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東,在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購買誠通凱勝生態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通凱勝”)資產期間,要求誠通凱勝原股東出具后續增資誠通凱勝的承諾函,之后又協商將增資對象調整為其他公司,中國紙業未將上述事項告知公司予以披露。
上述行為違反了規定。根據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中國紙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