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2024年9月13日,深交所向河鋼集團有限公司發出監管函:你公司作為河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相關承諾履行存在以下問題:一、你公司保證上市公司獨立性的承諾履行不到位。2017年,你公司作為河鋼資源控股股東出具《關于保證上市公司獨立性的承諾函》承諾“保證上市公司的財務人員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領薪”。河鋼資源財務人員兼任你公司全資子公司河北宣工機械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河鋼資源出納工作由你公司委派人員辦理。二、你公司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履行不到位。2017年,你公司出具《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承諾在你公司及你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持有河鋼資源股份期間,你公司及你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將“不采取參股、控股、聯營、合營、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從事與河鋼資源相同、相似或構成實質競爭的業務”。河北鋼鐵集團灤縣司家營鐵礦有限公司為你公司控制的河鋼股份有限公司的聯營企業,河鋼股份采取聯營方式從事與河鋼資源主營業務相同的鐵礦石銷售業務,你公司未嚴格履行相關承諾。你公司的相關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1條、第4.5.3條、第7.7.6條,《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4.2.1條的規定。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東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誠實守信,規范運作,認真、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