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劉晨光
紅博會展專項計劃案件相關方又有了新的動態。
9月13日晚,華林證券公告稱,作為紅博會展信托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簡稱“專項計劃”)管理人。基于專項計劃相關底層資產已交付給公司用以抵償專項計劃相關債務,公司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簡稱“上國仲”)提交《仲裁申請書》,對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連銀行”)提起仲裁,并于近日收到了受理通知。
華林證券指出,因專項計劃違約責任爭議,投資人大連銀行于2022年5月向上國仲對公司提起仲裁,上國仲于2024年2月做出《裁決書》。截至目前,大連銀行仲裁案件裁決尚未執行。
2017年9月,華林證券作為專項計劃管理人,申請人大連銀行認購了多個資產支持證券。由于該專項計劃服務機構紅博會展未能及時、足額向專項計劃監管賬戶歸集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特定原始權益人工大高新未履行信托貸款還款義務和差額支付義務,擔保人工大集團未履行保證責任,導致該專項計劃于2018年10月未能按期完成收益分配,觸發專項計劃違約條款。
因對該專項計劃違約責任存在爭議,投資人大連銀行于2022年5月對華林證券提起仲裁,根據仲裁結果,華林證券被判決賠償大連銀行總計約2.3億元的費用,其中包括償還大連銀行認購相應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損失2.28億元。
彼時華林證券表示,根據相關仲裁及判決結果,大連銀行作為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管理人,已依法取得案涉專項計劃項下底層資產的優先受償權。
根據公告,案涉專項計劃底層資產為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與紅旗大街交角處商業及辦公區部分的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商業房產和 8.27萬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執行裁定書》,裁決將專項計劃底層資產作價12.18億元交付給公司抵償專項計劃相關債務,華林證券獲得上述底層資產的所有權。
“基于上述底層資產已交付給公司用以抵償案涉專項計劃項下債務,公司認為案件情況已發生重大變化,申請對大連銀行提起仲裁。”華林證券表示,請求裁決確認對該底層資產進行優先分配處置,以償付被申請人債權。
華林證券表示,由于本次仲裁處于案件受理初期,尚未開庭審理,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后續,該券商將結合相關仲裁案件及底層資產處置的最新情況,持續審慎評估其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2024年半年報顯示,華林證券2024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約6.18億元,同比增長31.51%,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1.23億元,同比增長19.52%。
彼時該券商指出,針對專項計劃,根據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裁定,仲裁案件所涉專項計劃的底層資產已交付給華林抵償相關債務。該券商基于謹慎性原則,綜合考慮該資產的租金收益、市場價格以及專項計劃全部份額的可能償付金額等情況,本次計提預計負債3012.40萬元,預計減少公司半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544.31萬元。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向界面新聞記者分析指出,華林證券提前的本次仲裁案件涉及金融信托計劃的債務清償問題,重點在于如何優先分配底層資產用于償還大連銀行的債權。
他認為,大連銀行作為仲裁的另一方,已經在2022年對華林證券提起仲裁,并于2024年獲得裁決書。雖然裁決尚未執行,但根據《仲裁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仲裁裁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
劉凱指出,根據公告,華林證券正在通過資產處置償還大連銀行的債權,但仲裁過程中,雙方可能會進一步爭議資產處置的細節和優先受償順序。如果華林證券能夠通過仲裁確認對底層資產的優先處置權,并順利實現資產變現,公司的債務問題將得以解決,并且能夠降低對資產負債表的壓力。同時,由于仲裁案涉及的底層資產具有較大價值,華林證券將有機會從資產變現中獲得相應的資金流入,進而改善公司的現金流和財務狀況。
“如果仲裁失敗,華林證券可能無法通過底層資產的優先處置權償還債務,進而影響其償債能力和現金流。這可能會導致進一步的財務壓力,尤其是在大連銀行作為債權人的裁決尚未執行的情況下,公司還可能面臨進一步的債務追討和法律風險。”劉凱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