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6日,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證公監函〔2024〕0196 號文件,金花股份及其時任董事長邢雅江因未及時披露董事長涉嫌犯罪并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重大信息,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
文件指出,邢雅江在2024年4月23日至7月26日期間被公安機關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但公司直至8月24日才對外披露此信息,存在明顯的信息披露不及時問題。此類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中關于信息披露的明確規定,對投資者決策和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
監管機構要求金花股份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董監高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并在一個月內提交整改報告。同時,要求公司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中的合規隱患,制定并實施針對性的防范措施,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