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山東威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026,簡稱“山東威達”)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監管函。監管函指出,山東威達在2024年3月20日披露的公告中承認,公司在業務收入確認方法上存在會計差錯。具體而言,山東威達對子公司通過委托第三方生產換電站銷售給客戶的業務,錯誤地采用了“總額法”核算,而根據規定,該類業務應使用“凈額法”核算。這一差錯導致了山東威達在2023年半年報及第三季度報告中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分別被多計1.01億元和2.65億元,占調整前營業收入和成本的比例分別為8.58%、9.17%和13.55%、14.39%。
深圳證券交易所認為,山東威達的這一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的相關規定。同時,公司董事長楊明燕、總經理劉友財、財務總監張明明因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相關規定,對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