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杜萌
8月份以來,多只FOF密集變更基金經理。Wind數據顯示,截至8月19日,共有23只FOF變更基金經理,包括陳曙亮、周珞晏、薛賢志、丁一戈等在內的7位基金經理離任。
其中,浦銀安盛原FOF業務總監陳曙亮“清倉式”卸任9只FOF的基金經理職務,引發業內關注。公開資料顯示,陳曙亮自2008年起在富國基金任職,歷任助理定量研究員、定量研究員、年金投資經理、基金經理等多個職位,2019年6月,加入浦銀安盛基金,并擔任FOF業務部總監。

據浦銀安盛基金公告稱,基金經理陳曙亮因個人原因已離職,相關變更手續已按規定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并已向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備案。
從業績來看,陳曙亮任職期間多只FOF取得正收益。以浦銀安盛穩健回報為例,陳曙亮的任職期間回報率為4.91%,浦銀安盛頤和穩健養老的回報率也達到了4.67%。
不過陳曙亮也陷入了“封閉期內離任”的輿論漩渦。以浦銀安盛頤璇平衡養老目標三年混合為例,該基金成立于2023年7月31日,由陳曙亮、繆夏美兩位基金經理共同管理,8月17日陳曙亮官宣離任,任職僅不足1年1個月。
2023年11月,新修訂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投資管理人員注冊登記規則》明確表示,存在無特殊情況,基金經理不得在公募基金產品募集期、封閉期、以及管理公募基金產品1年內主動離職。如果在此期間主動離職,且離職時間未滿24個月(含靜默期),不得注冊為基金經理。
對此,浦銀安盛方面表示,浦銀安盛頤璇平衡養老目標三年混合屬于持有期,“持有期不是封閉期,并且陳曙亮管理該基金已經超過1年,離任是合規的”。
但是,“持有期不是封閉期”的觀點并未得到其他公募合規人士的認可。
“協會的規定確實是不得在封閉期內主動離職。這只基金的類型是三年持有,從具體操作來看,投資者可以申購,但每一份產品都需要持有三年才能贖回。從這個意義來看,三年持有期就相當于封閉期。”某公募合規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
“這只基金是2023年7月份成立的,對于首批認購的投資者來說,還沒到三年持有期,所以仍相當于是處在封閉期內。此時基金經理離任,仍會對產品的操作策略產生重大的影響。從這個角度來講,可能會處在合規的模糊地帶。”另一家公募合規人士表示。
“現在公募基金經理離任前需要向協會報批,既然協會都批準了,那就意味著協會是默認‘持有期不等同于封閉期’的概念,因此陳曙亮的離任應該沒問題。”有資深基金評論人士分析。
除了基金經理密集變更,今年以來還有多只養老FOF迫于規模壓力被迫清盤。對此,東方紅資產管理FOF團隊表示,受短期賺錢效應不顯著等因素影響,公募FOF在經歷過幾年的蓬勃發展后,作為公募基金的一個子品類,有個別產品清盤和基金經理卸任,也是正常的市場行為。
而作為“專業買手”,公募FOF對完善投基理念、優化組合管理都有積極作用。百嘉基金副總經理王群航表示,公募FOF具有專業化的資產管理疊加專業化的資產管理,雙重的優中選優、對風險和收益做二次平滑等多重優勢。在公募基金數量不斷增加的背景下,公募FOF作為“專業買手”,還是具有獨特的價值和意義。
王群航表示,公募FOF有利于提升和優化全市場的投基理念、方式、策略,內生性地、潛移默化地促進公募基金行業更為規范和穩健地發展。對于FOF相關產品,王群航建議還是更多以長周期維度對業績進行考量,給行業更多的發展時間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