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化妝品觀察
化妝品行業又現天價罰單。
近日,北京元寶怡美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寶怡美”),因銷售未經備案的進口化妝品,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被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沒共計746.5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實施以來,該局查處化妝品違法違規行為開出的最大罰單,也是監管層在全國范圍內開出的“最大罰單”。
01 銷售未經備案的進口化妝品,淘寶商家被罰沒746萬余元
這起百萬大案的查辦,源于品牌代理商的一封舉報信。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3年11月14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某品牌化妝品在華代理某有限公司的舉報,反映元寶怡美在“淘寶網”開設的店鋪“元寶的護膚分享”,銷售未經備案的某品牌進口化妝品。
根據這一線索,2023年11月30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元寶怡美的經營場所和淘寶店鋪庫房進行現場檢查,發現14款無法提供化妝品備案資質的某品牌化妝品,但未發現用于生產化妝品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
該案雖涉及“元寶的護膚分享”“元寶的護膚分享一真正品”“元寶的護膚分享 曼殊室利”等多個淘寶店鋪名稱,但所有涉案淘寶店開設者“ID”均為“幽葬堯楓林”,店鋪“ID”號均為131221870,為同一店鋪。經核實,該店鋪實際經營者為元寶怡美。
對此,元寶怡美解釋稱,部分涉案化妝品為海關罰沒后拍賣所得,并提供了相應材料以證明涉案化妝品的合法性及其來源。然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未查詢到涉案化妝品的備案或者注冊信息,而某品牌進口化妝品在華代理人某公司則證實,涉案化妝品均未取得進口化妝品備案。
據悉,元寶怡美通過淘寶網店鋪“元寶的護膚分享”銷售未經備案的某品牌普通化妝品14款,貨值金額1066485.63元,違法所得989782.63元。
鑒于此,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判定,元寶怡美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進口普通化妝品應當在進口前向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元寶怡美作出如下處罰:罰款639.8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06.65萬元,共計罰沒款746.54萬元。
02 “代理商向淘寶商家打響反擊戰”
《化妝品觀察》查詢發現,“元寶的護膚分享”“元寶的護膚分享一真正品”等淘寶店鋪已不見蹤影,只剩“元寶的護膚分享 曼殊室利”店。
據淘寶商家信息顯示,“元寶的護膚分享 曼殊室利”是一家8年老店,在淘寶上擁有2萬粉絲,所售產品以進口化妝品居多,涵蓋護膚、護發、香水、彩妝等不同品類,且價格相對較便宜。
比如,該店在售的“赫蓮娜白繃帶”50ml售價1400元,而品牌天貓官方旗艦店同款產品為2680元/50ml;“海藍之謎奇跡面霜”7ml售價118元,而品牌天貓官方旗艦店同款產品為990元/30ml。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在售產品的銷售頁面,都有一則“店鋪溫馨提示”:小店與大家的關系為代理購買。上架的產品均為過去姐妹們要求代購過的產品全部來自柜臺、品牌方直郵。
“價格這么低,且未經備案,大概率是假貨。”某美妝品牌代理商直言,電商平臺假冒偽劣產品橫行,尤其是進口化妝品,大多貨源不明,要么來自經銷商竄貨的產品,要么源自某些灰色地帶。
其進一步解釋,隨著網絡購物興起,電商平臺竄貨亂價、知假售假等亂象觸目驚心。具體而言,不少淘寶賣家以半價甚至更低的價格銷售品牌產品,且產品并非從代理商渠道進貨,無疑侵害了代理商的利益和品牌的形象,導致代理商不得不奮起反擊。
“元寶怡美被品牌代理商舉報,便是一起典型的代理商針對淘寶商家的反擊戰。”
某品牌負責人亦表示,大多數品牌代理商對于銷售權和渠道管理都會重點管控,大牌的問題產品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純粹的假冒偽劣產品,第二種則是產品本身是正品,但未經授權且并非來源于合法渠道,“無論哪種,都會侵害代理權益,因此也容易被舉報和處罰”。
03 更大的監管風暴要來了
近幾年來,隨著電商行業的發展,網購化妝品已經成為化妝品經營的主要渠道,但假貨和低價也在摧毀著品牌。
為肅清化妝品售假亂象,電商平臺紛紛重拳出擊。例如,抖音直播于2021年初發布了《兜售假貨、高仿、未授權品牌商品的違規處罰公示》,聲稱將嚴厲打擊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等不良行為;小紅書也于2021年啟動多輪打擊“虛假營銷”的專項行動,并封禁了涉嫌虛假營銷的多個品牌。
監管層亦對假冒偽劣產品“亮劍”。其中,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化妝品網絡經營者而設立的法規《化妝品網絡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其從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管理、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化妝品網絡經營作出了具體規定。這不僅是對化妝品行業新一輪的“清洗”,也成為高懸于淘寶商家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不久前,淘寶頭部美妝C店“凝哥是個小仙女”被消費者公開質疑售假,引發了一場輿論風暴。如今,隨著元寶怡美被罰,再次給淘寶商家敲響了警鐘,“一是,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以免出現糾紛時喪失假貨溯源機會,無法主張合法來源抗辯;二是,知假售假不可取,一經舉報將面臨頂格處罰,多年積累的口碑也將毀于一旦。”
某品牌負責人提醒道,新規時代違法成本很高,一些處罰對于中小企業可能是致命一擊,“企業一定要重視法律風險,全方位地排查法規問題,切勿投機取巧”。
“品牌維權有了新思路。”有業內人士坦言,廣大品牌苦假貨久矣,尤其是國際大牌。如今監管趨嚴,監管部門對淘寶商家以次充好持“零容忍”態度,無疑給了品牌信心——除了把未經授權銷售假貨的店鋪送上被告席,舉報至市監局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