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國內企業在境外實施腐敗犯罪該如何追責?隨著反跨境腐敗法加快立法進程,我國反腐敗法律制度體系正逐步完善。
2024年7月19日,中共中央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和解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務,包括制定反跨境腐敗法等。
此前在2023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反跨境腐敗法被列入第一類項目,屬于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針對反跨境腐敗立法的必要性,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商浩文告訴界面新聞,近年來,我國有很多企業和個人在境外發生腐敗行為。統計發現,國內大量企業“走出去”過程中被世界銀行列入黑名單,其中一個重要事由就是涉及腐敗和欺詐。此外,被美國司法部等部門實施制裁的企業名單中,2023年和2024年都是我國企業數量連續排名前列。
“這導致的負面后果很嚴重,一方面企業經營發展會受到限制,因為世界銀行等機構建立了聯動機制,被列入黑名單后在境外就不能參與這些銀行投資的相關業務,比如不能作為承包方,以及承包方的材料供應商等。另一方面,也會損害我國企業整體和國家的形象,進而會波及更多企業受到制裁,引發一些國家借機長臂管轄?!鄙毯莆恼f。
何為跨境腐敗?2023年5月,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院長、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吳建雄和博士研究生夏彩亮發表《完善反腐敗涉外法律法規體系的機遇、挑戰與對策》一文指出,就跨境腐敗的定義和范圍而言,應明確跨境腐敗是指跨境組織和人員實施的貪污賄賂、利益輸送、失職瀆職和自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明確跨境組織和人員,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組織及其人員,外國在華機構及其人員,境外涉華機構及其人員。
該文章介紹,我國“走出去”企業廉潔合規的法律規制幾乎處于空白地帶。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企業整體上“走出去”時間不長、經驗不足、風險意識不強,以致于跨境腐敗風險突出。亟需完善企業反腐敗廉潔合規的法律規范,明確企業預防腐敗責任,提高企業的內生性預防腐敗能力,把企業從治理對象變為治理主體。
近年來,我國持續加大跨境腐敗治理力度。2014年6月,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2022年3月,這一機構更名為“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和跨境腐敗治理工作辦公室”,法制日報引述專家觀點稱,這意味著在持續推進追逃追贓的同時,我國將加強與有關國家的執法司法合作,加大跨境腐敗治理力度。
《中國紀檢監察》雜志2024年1月發文介紹,過去一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持續加大跨境腐敗治理力度,指導各省區市紀委監委健全工作機制,推動跨境腐敗治理工作向地方企業延伸;嚴肅查辦跨境腐敗案件,推動有關部門和企業制定系列整改措施、出臺一批監管制度;持續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下大力氣解決跨境腐敗治理中的頑瘴痼疾。
“通過研究起草反跨境腐敗法,研究制定紀檢監察機關辦理跨境腐敗案件的指導性文件,建立健全跨境腐敗問題線索臺賬等,為企業廉潔合規建設創造了有利條件?!痹撐姆Q。
2024年1月,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指出,今年要集中整治跨境腐敗問題。強化完善反腐敗工具箱,繼續加大審計等移送問題線索查處力度,持續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
跨境腐敗治理確實存在難點。商浩文表示,我國在立法層面,比如刑法中對腐敗犯罪,包括對企業境外腐敗行為管轄的規定存在不足。中國公民在域外實施犯罪適用中國刑法,但是“單位”或“企業”并未被提及,這會導致司法實踐中認定單位境外犯罪存在困難。其次,我國法律對認定境外腐敗行為是否是單位意志方面,規定也并不明確。“跨國公司中子公司和母公司的聯系,不像在國內那么清晰,管理不可能像國內企業那么緊密,所以認定境外腐敗行為能不能代表單位意志是個很大難點?!鄙毯莆恼f。
2024年4月,《國際工程與勞務》雜志刊發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楊曉鵬的文章表示,完善我國反海外腐敗法律制度迫在眉睫,也正當其時。有關部門已在籌備出臺反跨境腐敗法,新法應當統領對各類海外腐敗行為的行政、刑事規制。
該文建議,要解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域外適用問題,統一《對外承包工程條例》等境外業務領域法律關于禁止商業賄賂的規定,也要適時修訂洗錢、稅務、審計、海關等其他領域法律法規,增強跨境反腐敗有關法律的協同性。
商浩文指出,反境外腐敗重點首先是統籌國內法治的發展,無論涉外法治怎么開展,核心基礎仍然是國內法治的完善,應當對現行法律中影響跨境腐敗治理的制度,比如管轄權問題進行修改。同時,開展反跨境腐敗也要參考國外一些合理的制度,比如美國反海外腐敗法、英國反賄賂法案,要進行適當吸收和借鑒。
反跨境腐敗也要重視國際司法合作。商浩文認為,“境外腐敗行為都是發生在其他國家,我國司法機關沒有執法權和調查權,對于跨境腐敗的取證、調查,處罰和執行,都會涉及國際司法合作,同時,對于不同國家制度的差異,要進行統一協調和考量。司法合作機制要有靈活性,考慮不同法系制度的差異,這樣才能取得最大共識?!?/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