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西化工7月5日公告,公司及公司全資子公司聊城魯西雙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氧水公司”)于近日收到聊城市應急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雙氧水公司“5·1”重大爆炸著火事故是一起因對高濃度雙氧水安全風險辨識不清,管控不力,違章操作,現場人員聚集造成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依據規定,分別給予公司及雙氧水公司208萬元、200萬元的行政處罰。本次事故涉及的雙氧水裝置正在積極做好恢復生產各項準備工作。
魯西化工:涉重大爆炸著火事故,公司及子公司擬合計被罰款408萬元
界面快報 · 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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