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碩7月5日公告,公司于7月5日收到青島證監局《關于對青島三柏碩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藍華、方瑞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使用額度不超行6.1億元的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前述授權投資期限到期后,公司繼續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金額總計4.63億元。公司未就上述事項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3年12月29日才召開股東會補充審議前述募集資金現金管理議案并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規定。在前述事項中,藍華、方瑞征作為公司時任財務總監、董秘未能勤勉盡責,督促上市公司規范使用募集資金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規定。青島證監局決定對上述對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