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曾因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樓堂館所被通報的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被指控20年間受賄達7998萬元,已當庭認罪悔罪。
據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6月20日,該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受賄一案。
衡水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志剛利用擔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副局長,管理二局副局長、局長,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銀川市委書記,北京市政協副市級干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獲取特許經銷商資格、項目招標承攬、業務合作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98萬余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姜志剛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姜志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姜志剛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簡歷顯示,姜志剛出生于1960年8月,江蘇東海人,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曾是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
姜志剛早年畢業于北京航空學院高空設備專業,后進入成都飛機工業公司工作,從設計所設計員逐漸升至成飛集團董事會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1999年,姜志剛調任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2001年調入中央組織部,兩年后出任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副局長、國資委副主任等職務,后擔任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7年4月,姜志剛調入寧夏,任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區黨委黨校校長,兩個月后開始擔任銀川市委書記。當時,組織部門對其評價稱:姜志剛同志思想政治素質過硬,領導經驗豐富,政策理論水平高,統籌協調能力強,敢于擔當,既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又熟悉黨務工作,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民主、扎實,辦事果斷,為人正派,性格直率,敢于碰硬。
姜志剛在銀川工作期間,媒體多次報道了其深入基層調研、主抓項目建設的新聞。2019年3月,姜志剛曾因銀川市被停止全國文明城市資格一事向全體市民公開道歉。
2021年1月卸任后,姜志剛曾出任北京市政協副市級干部,2022年4月,他還曾以北京市政協領導的身份在外調研。
2023年3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姜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當年8月,姜志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在“雙開”通報中,姜志剛被指存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組織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游活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樓堂館所”等問題。
2024年1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再次點名姜志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樓堂館所等問題。
《中國紀檢監察》雜志披露,2021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就部分債務沉重地區違規興建樓堂館所問題作出通報。審計發現,在未明確建設主體、沒有資金來源、未辦理施工手續的情況下,寧夏閩寧會議中心項目由銀川市委、市政府直接選定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墊資建設,用于考察接待、會議、展覽、餐飲、住宿。
此外,設計高度448.2米的絲路明珠塔被稱為“西北第一高塔”。作為銀川市重點工程之一,該項目曾連續3年寫入當地《政府工作報告》,但是2021年6月,絲路明珠塔工程項目卻突然宣布停工。檢察日報報道稱,從立項到停工,“絲路明珠塔”都與姜志剛在寧夏的從政軌跡有著高度重疊。
事后,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介紹,針對閩寧會議中心、絲路明珠塔等項目,寧夏嚴肅查處了違規興建樓堂館所背后的腐敗和責任問題,問責黨員領導干部15人,其中區管干部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