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周三表示,從貨幣功能的角度看,需要考慮對貨幣供應量的統計口徑進行動態完善。個人活期存款以及一些流動性很高甚至直接有支付功能的金融產品,需要研究納入M1統計范圍。
“我國M1統計口徑是在30年前確立的,隨著金融服務便利化、金融市場和移動支付等金融創新迅速發展,符合貨幣供應量特別是M1統計定義的金融產品范疇發生了重大演變,需要考慮對貨幣供應量的統計口徑進行動態完善。”潘功勝在2024陸家嘴論壇發表主題演講時說。
他指出,個人活期存款以及一些流動性很高甚至直接有支付功能的金融產品,從貨幣功能的角度看,需要研究納入M1統計范圍,更好反映貨幣供應的真實情況。
1994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貨幣供應量統計和公布暫行辦法》,對中國貨幣供應的層次進行了劃分,此后辦法經歷四次修訂。根據當前的人民銀行術語表,我國M1的定義為現金和商業銀行活期存款的總和。從統計口徑來說,在我國,M1=流通中現金(M0)+企業活期存款+機關團體部隊存款+農村存款+個人信用卡存款。
分析人士普遍指出,與海外相比,這一統計口徑偏窄,其中最主要的是個人活期存款未納入到M1統計。
招商證券分析師張靜靜上周指出,由于我國M1統計方法忽略居民活期存款,使得M1對企業活期存款變動尤為敏感。
央行數據顯示,5月末,狹義貨幣(M1)余額64.68萬億元,同比下降4.2%,創紀錄地連續兩個月負增長。分析人士指出,樓市低迷、企業經營和投資活躍度不足是造成M1持續下行的主要原因,此外,近期,監管打擊資金空轉、違規補息操作取消,導致部分企業活期存款向理財、結構性存款、貨幣基金等其它金融產品分流,也對M1產生較大的擾動。
中金公司指出,央行在1994年未將居民活期存款納入M1統計是有一定歷史背景的。在當時個人存款被統稱為“儲蓄存款”,分為活期儲蓄和定期儲蓄,但無論是活期儲蓄還是定期儲蓄,其流動性在當時都受到較大的限制。因為缺乏銀行卡和便利的支付手段,儲蓄存款雖然可以提現,但若不經過“提現”這一環節,活期儲蓄存折是無法用來購物的,也就是說,活期儲蓄存款并不能滿足隨時、直接轉化為購買力這一M1的內涵。但是,隨著銀行卡、電子支付的普及,居民活期存款目前完全可以用于直接支付。
其他主要經濟體普遍將居民活期存款納入M1范疇。例如,美國將可簽發支票的存款(Now、ATS 賬戶等)與旅行支票視為M1,日本將流通中的現金與活期存款全部納入M1。而我國M1統計的活期存款,個人項下僅包含個人信用卡存款,但由于體量太小,個人信用卡存款不會對M1產生顯著影響。
中金公司認為,在打擊空轉與金融體系快速發展的背景下,重新審視我國M1的統計口徑就顯得尤其重要。如果將與M1類似、但沒有統計進入M1口徑的資金也納入M1,姑且稱之為類M1,那么類M1可能仍在正增長,增速相對2023年12月有所下行,但沒有那么劇烈。類M1資金除了居民活期存款外,主要還有兩類,一是部分現金管理類金融產品,二是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目前這兩類資金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具備了記入M1的潛質。
“比如支付寶的余額寶、微信的零錢通、以及一些銀行提供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在很多場景下可以直接用于購物支付。考慮到存款利率的下行、打擊存款補息之后的資金轉移,我們認為將此類產品納入M1考量范圍的必要性也是上升的。”中金公司宏觀分析師周彭、張文朗等人在研報中稱。
浙商證券分析師李超也表示,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電子支付手段的應用,當前個人活期儲蓄、第三方支付平臺中的貨幣規模不斷增多,已經具備人民銀行對狹義貨幣“具有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兩種職能”的定義,應考慮被納入到M1統計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