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劉晨光
6月14日,證監會在官網公告稱,為進一步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證監會擬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進行修訂,形成《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其背景是基于今年4月19日,證監會發布了5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助力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2015年5月22日,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就開展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工作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同時發布《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當年7月1日起正式啟動實施。互認機制實施以來,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工作平穩推進,各項制度和機制運行平穩,較好滿足了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了修改。
一是適度放寬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按照穩步有序、逐步放開的原則,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
另一方面,適當放松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同時,為保護投資者利益,要求獲轉授機構所在地限于已與證監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并保持有效監管合作關系的國家或地區。
此外,證監會指出,結合近年來公募基金信息披露、銷售等基礎規則的修訂情況,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個別條款作適應性修訂,將第八條中信息披露媒體表述由“中國證監會指定”改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取消第十六條中互認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事前備案要求,改為內部審查并存檔備查等。同時,刪除文件名稱中的“暫行”字樣。
北京市社會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王鵬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通過適度放寬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提升至80%,這一變化顯著增加了市場的靈活性。這意味著更多的香港基金可以進入內地市場,同時內地基金也能更廣泛地滲透到香港市場,為兩地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
王鵬表示,允許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這一舉措實際上在推動兩地資本市場的國際化,鼓勵跨境合作,使得基金管理公司能夠利用全球資源,提升管理效率和投資回報。
“要求獲轉授機構所在地與證監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這體現了對監管協同的重視。這種協同不僅有助于保障投資者利益,還能促進兩地資本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王鵬說。
在王鵬看來,對個別條款的適應性修訂,如信息披露和宣傳推介材料的規定,顯示了法規的靈活性和時代性。這些修訂使得規定更加符合當前市場環境和操作實際,提高了規定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王鵬認為,此舉總體而言是進一步推動市場深度融合。修訂草案的實施將進一步促進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的深度融合。通過放寬限制和加強合作,兩地市場將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形成更為統一和開放的大市場。進一步提升兩地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修訂草案有助于優化資源配置,使得資金能夠更自由地流動到效益最高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