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紀律處分決定書,對青海華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243,簡稱“青海華鼎”)及其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封、關聯方和其他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違規情況查明,青海華鼎在2023年5月至12月期間,存在多筆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累計金額達2679.90萬元,占公司經審計凈資產的3.68%。盡管相關資金已歸還,且公司已收取相應利息,但上述行為違反了多項監管規定。
責任認定中指出,青海華鼎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和責任人未能遵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損害了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