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華鼎6月7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青海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封、關聯方及有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決定。經查,青海華鼎2024年4月16日披露《關于自查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及整改報告的公告》和《關于青海華鼎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匯總表的專項審計報告》顯示,2023年5月至12月期間,公司實際控制人王封控制的安吉十樣錦企業管理合伙企業等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東廣州市南方醫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吳偉控制的山東飛得更高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關聯方累計發生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2679.90萬元,占2023年公司經審計凈資產的3.6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歸還前述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本金,公司根據資金占用金額、資金占用天數按6%的年化利率于2024年2月收取累計利息42.58萬元。
根據《關于青海華鼎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匯總表的專項審計報告》,公司實際控制人王封控制的安吉十樣錦企業管理合伙企業、安吉馳陽科技產業發展合伙企業和菏澤谷雨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累計發生金額(不含利息)分別為1880萬元、100萬元和403.60萬元。控股子公司股東廣州市南方醫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吳偉控制的山東飛得更高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累計發生金額(不含利息)分別為26.30萬元和270萬元。
上述行為違反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王封、董事吳偉、總裁兼財務總監牛月遷未勤勉盡責,違反有關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青海證監局決定對青海華鼎、安吉十樣錦企業管理合伙企業、安吉馳陽科技產業發展合伙企業、菏澤谷雨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南方醫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飛得更高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王封、吳偉、牛月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