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龍控股6月4日公告,公司6月4日收到海南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欣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顯示,公司將2023年度部分貿易業務收入確認方法由“總額法”調整為“凈額法”,基于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對2023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營業收入分別調減4125.07萬元、5795.85萬元、7263.71萬元。
公司上述財務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相關規定。董事長鮑鉞、總裁于春山、財務總監代曉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相關規定,海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鮑鉞、于春山、代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