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諾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110,證券簡稱:諾德股份)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出具的監管警示函。根據函件內容,諾德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規行為,包括重大交易披露不及時以及多期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
具體違規行為包括:公司與上海旭諾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擬以4.55億元收購云財富期貨有限公司90.2%股權,但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遲至2024年4月10日才予以公告。此外,公司在2023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中對委托加工業務收入確認方法進行變更,導致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分別調減,且未及時以臨時公告方式披露會計差錯更正后的財務信息。
上交所決定對諾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陳立志、時任總經理許松青、時任財務總監王麗雯、時任董事會秘書王寒朵予以監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