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 章宇璠
記者 | 張一諾
5月3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3張罰單,劍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達”)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中國信達的主要違法事實(案由)為: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房地產行業統計數據不準確;附屬機構管理不到位。
羅振宏,時任中國信達首席風險官,袁良明,時任中國信達風險管理部總經理,二人對公司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行為負有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中國信達罰款735萬元,對羅振宏、袁良明警告。這也是今年來,AMC中被罰金額最高的一張罰單。
這是繼去年底收千萬罰單之后,中國信達再一次收到大額罰單。2023年12月29日,中國信達因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員工的績效薪酬未延期支付或延期支付比例低于監管規定、未對不相容職責和崗位實施分離、風險加權資產計量不準確、違規向房地產企業提供融資、對附屬法人機構管理不到位等11項違法違規事實,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罰款合計1340萬元,其中,對信達公司總公司罰款940萬元,對相關分支機構罰款400萬元。中國信達上述兩張大額罰單中,被罰原因均涉及附屬機構管理不到位。
AMC強監管之勢明顯。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年內涉及AMC的罰單共計有15張,其中多數為AMC分公司。同日,中國長城資產吉林省分公司因收購金融機構非不良資產,超權限審批業務;開展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盡職調查不審慎的違規行為,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罰款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