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瑞茂通(600180.SH)公告稱,收到關于對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決定書顯示,公司于2015年11月起借用控股股東鄭州瑞茂通供應鏈有限公司跨境雙向人民用存款賬戶,辦理公司及境內子公司與境外子公司資金往來結算。公司財務賬中直接記錄為公司及境內子公司與境外子公司往來,未記錄經該專用賬戶流轉信息。公司也未披露相關信息,直至2022年年報時予以披露。公司長期借用關聯方賬戶,財務賬中未記錄流轉信息,也未披露相關信息,直至2022年年報才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當年情況,公司財務會計處理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完整,違反了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會秘書張菊芳作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劉建輝、李艾君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決定對瑞茂通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張菊芳、時任財務總監劉建輝、時任財務總監李艾君予以監管警示。